有些企業鑽勞動法空子,工齡長的員工企業就是不開除你,用廠規折磨你,該怎麼辦?

寶刀鋒從磨礪出


企業是講究成本的,成本核心竟爭力之一,不是養老院,也不是論資排輩的地方。

企業,講能力,講貢獻的,不大講年齡,如果你是老員工,如果能力尚在,貢獻擺在那裡,企業一般在公司的合理崗位,或特設崗位,讓你發揮餘熱的,你心態要正,你不說,其他員工也會掂量的,你就是他們的榜樣、歸宿。作為老闆如果擠壓你,會不得人心的!但企業不是也不如政府或國企慷慨有錢,保留待遇,退居二線。除非你自暴自棄,除一文不值,還起反作用。

好的企業,有一套制度,人性化合理安排老員工的,這是企業的良心,凝聚力的核心要素之一,除非這個企業不規範、這個企業這個老闆太摳、這個企業不行了……不要一談企業的制度如虎色變,如果是老闆一人定的,就談不上制度,真正的制度是勞資雙方共同認可與制定的,一旦實施,是應對員工企業都有益有利的,人人就應自覺遵守,當然有些小事,如遲到,老闆一人還是有一些特權的。

衣是新的好,人是老的好,人非草木,熟能無情,天下的老闆與企業不是個個壞的,不要動不動就用法律法規,這種事,關鍵是雙方的心態,希望相互理解!

如果企業越過了制度這根紅線,你應毫不猶豫地拿起法律的武器!


st東海龍


你提問的出發點有點問題。

首先,工齡長的員工不開除並沒有錯,設置經濟補償金的初衷也是為了防止用人單位隨意開除員工,特別是工齡長的員工,保障就業穩定社會。

但是實際執行中不排除是有公司變相逼員工辭職,設置一些不合理的規章制度來約束員工,甚至折磨人,逼迫員工辭職。

如果屬於後者,公司的規章制度也不能隨意制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經過合法程序才能生效,建議您留好憑證,直接去勞動監察投訴或者去申請勞動仲裁。


辰哥和您一起愛勞動


這個就是社會規律,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不要奢望從企業老闆手裡扣錢,企業快破產了,員工能拿自己的錢幫助企業嗎?並且不要利息?所以員工要憑自己的能力讓老闆認為你的工作量應該給你這些錢,這就是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