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
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1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
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2
继续教育:
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3
对个人自负医药费用
超过1.5万元的部分,
按照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4
首套房贷款利息:
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5
住房租金:
无房者租房按
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6
赡养老人:
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 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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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已婚的他们
比如,小张是独生子女,丈夫也是独生子女,需要赡养三位老人和养育两个小孩,小孩在读幼儿园和小学,还在还房贷,每月月薪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小张收入两万,丈夫收入三万。
在今年10-12月期间,按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并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按月计算缴纳税款。
相比9月,小张10月交税1590元,减税1530元;她丈夫交税3590元,减税2030元。
从明年1月1日起,若子女教育和房贷利息计算在小张丈夫一方,小张可享受一项赡养老人2000元;她丈夫可扣除的有: 2000元(赡养老人)+2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房贷利息)=5000元;
由此,明年起小张交税金额为1190元,丈夫交税金额为2590元,在前述减税基础上,夫妻二人再减税1400元。
案例:未婚的他
一位北漂小刘,交完"三险一金"后月薪20000元,在职研究生在读,有继续教育支出、租房、赡养老人三项支出可以扣除。
9月,小刘交税3120元,10月交税1590元,减税1530元。
专项附加扣除生效后,小刘还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00元(继续教育)+1200元(北京租房)+2000元(赡养老人)=3600元,计算可得小刘交税金额为930元,再减税660元。
新个税法明年实施后,
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对于具体如何定额标准扣除,专家向记者解释称,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老百姓只要有扣除项的实际支出,大于或小于扣除标准的都按照标准计算。
他举例,一人房贷利息支出每月800月,另一人每月房贷利息支出每月1200元,这两种情况都按照每月1000月的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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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新华社、每日经济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