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的特殊情形之一——计算抵扣

一般哪些凭证可以抵扣呢?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农场品销售发票

5、完税凭证

6、通行发票

以上是我们常见的可以抵扣的凭证,有的可以直接凭票抵扣,而有的需要计算抵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特殊的情形的抵扣——计算抵扣。

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 ,都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吗?

答:可以计算抵扣的通行费发票是不含财政票据的,也就是说只有国税监制税务通行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一般纳税人企业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280元,取得国税监制的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可以抵扣,按多少抵扣?

解析:可以抵扣,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280/(1+3%)*3%=8.16元

问题:ETC充值卡充值发票,可以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吗?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ETC充值时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其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按照道路通行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提醒:道路通行费发票没有抵扣期限的限制。

案例:A公司是棉布生产企业,购进免税棉花100万,生产使用17%税率的棉布,进项税金如何抵扣?

解析:37号文执行之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买价*13%=100*13%=13万元

37号文执行之后,棉花适用税率降到11%,但是由于用于生产17%税率的货物,扣除力度不变,A公司可以继续抵扣13万元,而不是11万元。

如果购进棉花直接出售,则按照买价*11%=100*11%=11万元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