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十年,《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再度更新。10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就《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与2008版的标准相比,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原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据悉,新修订的标准共分为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医疗设备和相关指标7章49条。
本文将针对新旧标准的异同之处就行一一比对分析。初步统计,新标准相较于旧标准共更新24条。详见下文分析:
特别说明:在本公众号对话框输入“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获取新旧两版《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原文件。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篇
适用范围
旧标准
新标准
适用于建设规模在200~1000张病床的综合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宜建设1000床以上的超大型医院。确需建设1000床以上医院时可参照执行。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适用于综合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规模
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可分为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900床、1000床九种。
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200张床以下、200~399床、400~599床、600~899床、900~1199床、1200~1500床及以上6个级别。
项目构成
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构成。
承担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尚应包括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设施。
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和医疗设备组成。场地包括建设用地、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等。
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
建筑设备包括电梯、物流、暖通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智能化设备、动力设备、燃气设备等。
承担预防保健、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还应包括相应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设施。
大型设备用房规定
磁共振成像装置、X 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核医学、高压氧舱、血液透析机等大型医疗设备以及中、西药制剂室等设施,应按照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用房面积单独计算。
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等设施,应按照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医院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用房面积单独计算。
建筑规划布局篇
建设用地指标
用地指标
200-300床
117
400-500床
115
600-700床
113
800-900床
111
1000床
109
未提及
出入口规定
建筑密度
新建综合医院建筑密度不宜超过35%,容积率宜为1.0 ~1.5。改建、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规划要求调整,但
建筑面积指标篇
建筑面积指标
建筑面积
指标
200-300床
80
400-500床
83
600-700床
86
800-900床
88
1000床
90
200张床以下
110
200-399床
110
400-599床
115
600-899床
114
900-1199床
113
1200-1500床及以上
112
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部 门
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急诊部
3
门诊部
15
住院部
39
医技科室
27
保障系统
8
行政管理
4
院内生活
急诊室
3~5
门诊部
12~15
住院部
37~41
医技科室
25~27
保障系统
8~12
行政管理
3~4
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
旧标准
项目名称
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310
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
300
X 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60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 X 线机(DSA)
310
血液透析室(10床)
400
体外震波碎石机室
120
洁净病房(4床)
300
小型(1-2人)
170
高压
氧舱
中型(8-12人)
400
大型(18-20人)
600
直线加速器
470
核医学(含ECT)
600
230
710
矫形支具与假肢制作室
120
制剂室
按《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
600
450
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Cyberknife)
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
(PET/CT,含PET)
300
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手术机器人)
150
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
260
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310
240
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学生)
面积指标
8-10
4
2.5
面积指标
10
科研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的标准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
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50㎡的标准增加科研用房;开展动物实验研究的综合医院,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动物实验室。
开展国家级重点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按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每个3000㎡增加相应的实验用房;承担国家、国际重大研究项目的综合医院,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单独报批。
规培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的综合医院,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规范化培训人数,按照1000㎡/个的标准增加培训用房面积,按照10㎡/人的标准增加教学用房面积,并按照12㎡/人的标准增加学员宿舍面积。
预防保健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综合医院内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按编制内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20㎡增加建筑面积。
综合医院内预防保健用房应按编制内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35㎡的标准增加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
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综合医院图书馆按照编制内职工2㎡/人的标准增加建筑面积,室内活动用房按照编制内职工1㎡/人的标准增加建筑面积。院内生活保障用房按照0.4㎡/床的标准增加建筑面积。
建筑标准篇
建筑布局形式
门急诊楼、医技楼、病房楼等主要建筑的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病房楼不宜设置阳台。
综合医院的各类用房及配套设施,应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抗震规范的要求。
综合医院建筑宜以多层、多层及高层组合形式为主。
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等主要建筑的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住院楼不宜设置阳台;因功能需要而设置阳台的,应设有相应的防护设施。
电梯配置规划
综合医院二层医疗用房宜设电梯。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应设电梯。三层以上医疗用房电梯不得少于二台,其中一台为无障碍电梯,病房楼应单设污物电梯。
母婴空间规划
候诊区等公共空间应充分考虑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患者需要,设置
医护空间规划
门急诊、病房、手术室等区域应设置医患交流室、医护人员休息区等,注重人文关怀,为医务人员提供必须保障。
管线设施规划
综合医院的院区管网,应采用分区专线供应。
主要建筑物内,应设置管道井并按需要设置设备层。主要管道沟应便于维修和通风,应采取防水措施。
综合医院的院区管网,应采用分区专线供应,宜采用综合管廊形式。
主要建筑物内,应设置管道井并根据需要设置设备层。设备层及主要管道沟应考虑设备系统及干管维修和通风,并采取防水措施。
供配电规划
综合医院的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保证不间断供电,并宜设置自备电源。综合医院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院区内应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
综合医院的供配电系统和设施应安全可靠,应采用双重电源供电并配备应急电源,保证不间断供电,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及有关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
智能化、信息化规划
综合医院应配置与其建设规模、医疗业务和医院管理相适应的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并确保医院数据和网络信息安全。
植物配置
综合医院绿化植物配置应避免选用种子飞扬、有异味、有毒、有刺及过敏性植物,不应使用带有尖状突出物的围栏。
相关指标篇
综合医院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
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或投资估算,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
在评估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业务用房的工程造价,可参照建设地区相同建筑等级标准和结构形式新建普通办公楼单方造价的1.5-2倍确定。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物,其建筑工程造价可按照实际情况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