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中院出台意见贯彻落实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

10月11日,固原中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和学习,并审议通过了《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三项具体措施落实推进会精神: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法院要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石泰峰书记批示精神作为今后一个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固原市党委具体安排上来,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的纵深开展。

二是进一步采取有效的工作举措,强化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和实效。全市法院要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斗争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以推动问题解决为着力点。要在广泛发动、细致摸排和深挖彻查、打击“保护伞”上再下功夫,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中级法院9月16日印发的《关于在全市法院各类案件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法院近五年来受理的涉诉信访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进行重点排查,发现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线索的严格按要求进行移送和报备。

要在舆论引导、宣传造势上再下功夫,固原中院要以已经完成的“九月宣传攻势”为蓝本,继续完成本年度后续几个月的宣传工作。各基层人民法院也要拿出具体宣传举措和方案,要坚持以强大的舆论造势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人心,坚定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要在依法严惩、协调联动上再下功夫,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等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扫黑除恶工作的动向,确保在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形成合力;10月底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研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就黑恶案件认定标准进一步统一认识;要建立两级法院“一盘棋”的格局,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登记、逐案跟踪、逐案上报、逐案指导,统一政策把握和裁判尺度,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黑恶案件的庭前会议、庭审、宣判等重要节点精准指导,确保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全面落实。

全市法院要切实把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市中院要加强督查指导力度,在第四季度对各基层人民法院前一阶段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法院工作年度考评之中,为全市法院做好迎检工作打好基础。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仁指出,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是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步入新阶段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意味着固原两级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紧跟区、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举全院之力将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之中。

张仁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石泰峰书记批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作为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审判任务抓紧抓实。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拍蝇”、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大综治力度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这个社会毒瘤。

张仁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敢于较真碰硬,排除各种干扰,压实工作责任,紧紧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与全区人民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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