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泰市纪委监委围绕推进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在全面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的同时,下发《关于敦促违纪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要求违纪人员限期内主动如实交代本人及近亲属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低保金等违纪问题。
《通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原则,对违纪人员限期内主动如实交代违纪问题,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做出深刻检查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凡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经群众反映、监督检查查实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