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公安局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 公开信

延川权威发布丨服务

百姓生活

延川县公安局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

公开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延川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决做到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经济基础全部摧毁、长效机制全部建立,为延川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延川县公安局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以下14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积极检举揭发: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2.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恶护赌放板、护毒、护娼的黑恶势力;

4.依仗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扰乱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村霸”等黑恶势力;5.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中聚众造势、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7.在商贸集市、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10.打着讨债、维权等旗号强行插手各种矛盾纠纷,冲击企业公司,蓄意挑起事端,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11. 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上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12.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13.雇佣无关人员以讨要工资等为名,通过群体性非正常上访给党委、政府施压,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14.干扰扶贫开发、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对举报的线索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重奖。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我局将绝对保密。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我局将依法追纠法律责任。

具体奖励根据延川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线索奖励办法对举报人进行现金奖励。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10;0911--8400041; 0911—8400025;

通信地址:延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办;

邮编:71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