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關於批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議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正式獲得通過,個稅“起徵點”提至5000元。
但是,近來在朋友圈廣泛流傳著一張降稅前後到手薪酬比照表,降稅後到手薪酬反而不如比降稅前了。這究竟是怎樣一回事?這張比照表的算法對嗎?
網絡上流傳的對比表
對比表中有核算辦法差錯
根據撒播出來的對比表,可以看到,同樣是5000元薪酬:
降稅前,個人需交納個稅45元,社保扣費按照最低薪酬1800元扣除,個人交納社保330元,畢竟個人到手薪酬4625元;
降稅後,交納個稅降為0元,但是社保有必要按照實踐薪酬交納,個人需求繳費920元,這樣一來,到手薪酬僅剩4080元。
僅從表上的數字來看,到手薪酬的確變少了。但事實上,這張對比表存在不少差錯。
個稅核算辦法差錯根據降稅前(即“起徵點”為3500元)的個稅核算公式:個稅=(稅前薪酬-“起徵點”-“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稅率,咱們可以核算得出,5000元薪酬交納的個稅並非是45元,而是低於45元。
△修訂前(左)和修訂後(右)個稅稅率表對比
而之所以會核算出個稅45元=(5000-3500)×3%,是因為表中沒有將“三險一金”進行稅前扣除,扣除之後個稅將低於45元。
△材料圖/視覺我國
此前未實額交納社保 到手薪酬會變少
需求著重的是,關於一貫按照實踐薪酬交納社保的人來說,在稅前薪酬沒變的情況下,降稅後,到手薪酬其實是增加的(概況見:個稅“起徵點”調整後,你每月將少繳多少錢?一圖算清楚),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團體獲益更大。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標明,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下降50%以上。
而網上這張表,其實想反映的是社保轉由稅務部分徵收後,對沒有實額交納社保的個人收入的影響。
根據《職工根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辦理暫行辦法》,職工自己一般以上一年度自己月平均薪酬為個人繳費薪酬基數。而在現實情況中,一些企業不會按照你的月平均薪酬來交納社保,而是按照當地最低薪酬或許最低繳費基數來交納。
以北京為例,現在養老保險、賦閒保險交納下限按照2017年月均薪酬40%判定(即3387元),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下限按照月平均薪酬的60%判定(即5080元)。
假設你的薪酬是5000元,但企業給你申報的社保繳費基數是3387元,你每月需求交納社保約382.3元;而假設按5000元來給你交納社保,你每月需求交納約51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