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对10家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内部督察

“省属高校、省管国企纪委存在政治意识不强、执行纪律规矩不严、内部管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依然突出。”近日,在贵州省纪委监委召开的第一轮内部督察集中反馈会上,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开门见山、直指问题。

贵州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后,监察对象从22万人增加到60万人。监督范围的扩大、监督权限的丰富,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把严格自我监督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严的标准、更有效的举措,真正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表示。

今年3月,贵州省纪委监委组建2个内部督察组,先后对贵州开磷集团纪委、六盘水师范学院纪委、铜仁市纪委监委等10家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内部督察。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方式,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纠正“四风”、聚焦主责主业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班子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深入查找问题。通过督察,共发现问题218个、问题线索36件。

针对督察发现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在对10家纪检监察组织一对一单独反馈的基础上,还召开集中反馈会,将共性问题向各市(州)纪委监委、省管国有企业和省属高校纪委进行集中反馈。在强调已被督察的纪检监察组织必须举一反三落实好整改任务的同时,还要求未被督察的纪检监察组织把自身摆进去,全面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既要通过内部督察分析查找症结,也要用制度打造‘紧箍’,狠抓严管建设反腐铁军。”省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针对督察发现问题,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制度立规矩,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陆续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四要十不准”》等制度规定,用制度划定“红线”。

与此同时,该省把从严管理、强化监督贯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80人,其中党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159人。(尹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