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物業公司撈業主錢,應該取消由社區接管,對此你怎麼看?

用戶2557844096055


物業公司本質上是以盈利為目的,這本無可厚非。但是不少物業公司在收物業費時特別積極,可處理業主反映的合理問題時卻一拖再拖,這類物業公司不要也罷,可以提議更換服務更好的物業公司或者社區接管,社區接管依舊需要交物業費,免費的服務既不現實也不靠譜。

一個小區的正常運行,包括衛生,安全,維護等等,這些都需要某個群體來進行有償服務的,不管這個群體是公司還是社區或其他機構,只能業主花了錢,對方能在指責範圍內服務好就行。當然有些業主想不花錢就能得到這些服務是不可能的。

先說說我所在小區的情況,小區不大,共10棟樓30個單元,小區外面有一個大的商場和一棟獨立的商住樓和一棟獨立的寫字樓,這些都是歸同一個物業公司管理,我們小區的物業還不錯,衛生安保維修在我看來做的還行,滿分一百分可以打80分。但是也有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例如小區內有個水塘,可是物業一年就夏天3個月放點水。

業主們的一致想法是我按時交合理的物業費,物業根據值責提供應有的服務,這本該是很簡單的事情卻在實施中因為業主或者物業方的問題搞的一塌糊塗。以前看過一個新聞,有個老舊小區的物業盡職盡責,可小區的人就是一直不交物業費,最後物業公司給員工包括保安,保潔,管理人員等發工資的錢都是借貸的錢,就這樣維持了三個月物業公司撐不下去,小區的衛生就漸漸的變得和垃圾場一樣了,後來社區也聯繫了其他物業公司來接盤,可沒有公司願意來,社區也沒財力和物力來管理這個小區。

全國絕大部分小區的物業服務提供者都是物業公司,社區管理的很少。當我們廣大業主遇到毫無責任感的物業公司時應該團結對抗更換物業公司,如果小區所在的社區服務很好就可以嘗試有償委託社區進行管理。


兔子說說事


物業公司接管一小區,項目經理五千元,付經理四千五百元,保安主管三千五百元,保潔主管三千二百元,客服三千元,工程部二千八百元,保安二千二百元,保潔一千八百元,假如小區有拾幢房子,每幢四單'元,一單元四十家,每家交物業費一千二百元 。大家算算交多少物業費?物業賺多少錢?我想還是小區自己來服務服務,到小區內部找人,這樣更好。


山水3576


說必須要物業公司的,問問七八九十年代的父母是怎麼過來的,那時有居委會,有單位每家每戶每月5到10元的衛生費。另外國外私有產權都是自己打理,自己不打理才會交物業費給社區,社區才會用這筆錢請人來維護。

大陸是照搬香港的物業管理制度,可惜的是既沒有香港的民主和法制,更沒有香港的透明,沒有業主選舉和選擇的,畫虎不成反類犬,而且這犬不僅不是業主請來的,更可惡的是還咬主人。明明服務的變成了赤裸裸的打劫!偷了不賠,搶了不管,啥責任不負,只知道里外勾結起來收錢,不給就打人不讓業主回家,要來幹嘛?我是請服務人員還是請土匪來收保護費?土匪收了還保護一下,你們倒好,不僅不保護還打業主,比土匪更土匪。

另外誰也別高看自己,地球少了誰照樣轉。物業這東西對於人類社會的發展史來說,才出現幾年?沒有哪一個國家和社會因髒亡國的,但是由於內部的禍害而失去民心導致滅亡的卻是大部分。

當然隨著社會的進步,分工合作的更細,物業的出現也有市場的需求。但是請搞清楚,只是分工的需求,也就是說要幹就好好幹,不幹就滾蛋!隨著社會的進步,各行各業以及社會環境將越來越規範,不只是物業,誰不守規矩盡職盡責都將被淘汰。自作孽不可活,別怪別人搶了飯碗!


晨曦微露


小區和房子都是業主們的私有財產,業主們怎麼管,是自己的事。愛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唯獨一條要明白——別指望政府,包括二政府——社區給你接手管!

政府早已經通過《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把小區管理權給了業主。讓業主們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實行自治,政府站在一邊當裁判。

遊戲規則就是那兩部法律,哨聲已響,物業公司已經進場了,業主們還在蒙圈……。


執中bj1


我們烏魯木齊嘉和苑小區物業跟你說的一樣。住一樓的私佔公共綠化用地,它們不管!跳廣場舞的早,晚擾民它們不管!可收費到是很積極!


趙建忠766


堅決取消物業和保安,我的生活是自由的,不用穿著一身假警服的來管著我們業主,我是堅決不交物業費的,安全我們納稅人已經養活公安人員由他們負責,衛生由環衛。業主沒有必要在花沒有必要的開銷。取消物業取消物業取消物業。


手機用戶50358444090


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吃人。不要想著換了物業就天下太平。我所在的小區是幾幹戶的大社區,是開發商名下的物業公司在管,從交房到現在也有七八年了,物業費還是一塊八一平。別的小區趕走一家物業漲一次價,從一塊五漲到現在的二塊八,並說還要漲。那服務質量並不比我們小區強。我們小區一些人還不是在鬧眼子。選上業委會,承諾換物業。自己想撈好處,就犧牲全體業主的利益。現在的物業是開發商的下屬公司,大牌企業為他們的牌子著想也不會太過份。換個物業試試,不搞你叫苦連天就不知道花兒為什麼這樣紅。


劉漢州


贊同,物業就是吸附在業主身上的一顆毒瘤,留著只有壞處,物業想著就是要賺業主的錢,無論找他們修換個同樣水龍頭或者什麼,都要比市場價高許多,你買便宜的換了也收手續費,公共設施壞了不修,小區道路坑坑凹凹,電費水費高出電業局和水廠,物業公司不是來為業主服務的,\b和業主時常打仗發生,擾亂了業主的平靜生活,小區還是業主自治為好!


手機用戶53142085168


現在物業費太高,基本是每月按房子面積每平方1.5~2元拿錢,給老百姓增加很大的負擔,而物業公司除了僱人清理垃圾,就是給花草澆水!衛生垃圾和綠化交給片區衛生統一管理,市財政負責,小區內的其他事務由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負責協調房屋維修等事務就完全行的通!業主都是繳稅的納稅人,就應該讓納稅人享受納稅人的權利。強烈要求取消物業公司,讓老百姓減負,享受到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的紅利!!


太陽陽光113255417


我看的多了,每天有人說要取締物業,但你去隨便那個地方高檔小區瞭解一下,看是不是說要取締物業,越是高檔小區物業費收取都很好,管理更完善,更多的有錢人想住進去,而那些整天想取締物業的,指望社區免費服務的,都是平時一些有一萬個理由不交物業費的人,這世上聰明人很多,比你我聰明的也不少,免費的午餐是沒有的,你給人打工要工資吧,你開店當老闆要賺錢吧,指望社區政府免費給你服務那是不可能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