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相信大家都有這種體驗

在平時生活中

我們看到一些小視頻

都會有意或無意

這本身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但是,近日德安就有一男子

而且,當警察找到他時

他還不清楚自己到底犯了什麼事

如果有人問你

什麼是違法行為

你肯定張口就說

殺人、放火、搶劫、盜竊······

你肯定還會想

這個問題也太簡單了

可是違法行為

僅僅是這些重大案件?

當然不止這些

可能你正在做的

一些生活中毫不起眼的小事

不經意間

就已經觸犯了國家法律

而自己還全然不知

不要覺得難以置信

被抓的這一男子

就是一活生生的例子

到底是怎麼回事?

事情是這樣的······

8月16日,江西德安警方對網絡進行巡查時發現,一個微信暱稱叫“龍”的人同時在三個微信群裡轉發了一個視頻。該視頻為國外暴恐人員處決囚犯的視頻,視頻內容非常暴力血腥,手段極其殘忍,場面不堪入目,觀後令人恐懼,極易導致網民的恐慌,給他人的身心健康,社會的安定和諧造成惡劣影響。民警迅速介入調查。

經追查,民警核實了轉發這段視頻的人是桂某,並在當日將桂某傳喚到案。據桂某交代,8月10日19時左右,其在玩手機的時候,在一個群裡發現了這個視頻,看後自己都覺得害怕,但是又閒著無聊,遂將視頻轉發至自己所在另外三個群內。轉發之後,自己也覺得有些不妥,想撤回,已經來不及了,轉發的時候也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了。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桂某因傳播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

視頻不是自己製作的

也不是自己拍攝的

只是從別的群裡看到

轉發一下不會有事

其實我國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規定: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條 利用極端主義,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強迫他人參加宗教活動,或者強迫他人向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提供財物或者勞務的;

(二)以恐嚇、騷擾等方式驅趕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離開居住地的;

(三)以恐嚇、騷擾等方式干涉他人與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嚇、騷擾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習俗、方式和生產經營的;

(五)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六)歪曲、詆譭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煽動、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動、脅迫群眾損毀或者故意損毀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人民幣的;

(八)煽動、脅迫他人以宗教儀式取代結婚、離婚登記的;

(九)煽動、脅迫未成年人不接受義務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極端主義破壞國家法律制度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三規定: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六規定: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如果在網上看到暴恐視頻,我們該怎麼辦?

1 、堅決不轉發、不保存

2、提醒其他網民也不要轉發

3、向有關平臺運營方投訴

4、向公安機關舉報

我們在享受互聯網帶來的便利的同時,

也應該知道什麼內容可以發,

什麼內容不能發,

到底微信朋友圈發佈哪些內容是違法的呢?

1.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10.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若內容中包含以上情況,請立即停止朋友圈繼續傳播,別一不小心就犯法了。

特別提醒:

在這裡小編也提醒大家,現在網絡溝通方便了,誰都有幾個微信群,沒事的時候習慣性的轉發一些信息,但是在轉發時我們一定要分清哪些能轉發,哪些不能發,對網上的各種信息要多一些理性分析,少一些盲目轉發,切莫在不經意間成為了別有用心之人的“擴音器”。微信朋友圈作為網絡空間並非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應當嚴格遵守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和道德底線,謹言慎行,切莫侵犯他人權益,觸犯國家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