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信息|足球也疯狂!京知受理“中超联赛”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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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诉人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体娱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映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映脉公司)、一审被告陆某、一审被告夏某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案。

一审基本案情

映脉公司一审诉称:2016年底,映脉公司成为2017-2019年度中超联赛官方图片合作机构,是国内商业图片机构首次以付费方式取得中超联赛的官方图片机构商业称号和独家官方拍摄权益。

体娱公司是国内专注于体育赛事图片生产、制作、销售和代理的商业图片机构,与映脉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却在中超联赛2017年度赛季派遣摄影师进入赛场拍摄图片,并在其官网全体育网上假借“中超联赛官方图片社”等称号进行虚假宣传,对中超图片进行展示、提供下载并对外销售,使公众误认体娱公司是中超联赛官方图片社,严重侵害了映脉公司合法享有的商业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陆某、夏某对体娱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了帮助,应当与其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映脉公司诉至一审法院,请求:

1.体娱公司停止派遣摄影师以媒体记者名义拍摄2017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赛事图片,并停止在其官网全体育传媒网(网址为www.osports.cn)上以“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官方图片社”“中超联赛官方图片社”的名义宣传、展示、提供下载以及对外销售通过上述方式所取得的2017赛季全部中超联赛赛事图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陆某、夏某停止以媒体记者身份为体娱公司拍摄中超图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体娱公司在全体育网、中国足球协会官方网站、腾讯网、搜狐网、新浪网和网易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一个月刊登声明,为映脉公司消除影响。

4.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9 889 398元及和合理费用110 602元(包括律师费80 000元、公证费30 602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体娱公司与映脉公司构成直接竞争关系。体娱公司在全体育网页面上使用“中超联赛官方图片社”“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官方图片社”标识并自称其系中超独家官方图片合作机构等相关表述,以及其商务人员在2017年中超赛事期间的对外商务活动中宣称体娱公司是中超联赛官方图片社之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体娱公司派遣员工陆某、夏某进入2017年中超赛场拍摄赛事图片,以及在全体育网上展示、提供下载和对外销售无合法来源的中超图片的行为具有主观过错及不正当性,且对映脉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体娱公司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体娱公司在其官网(网址为www.osports.cn)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原告上海映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消除影响,体娱公司赔偿映脉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110 602元。

体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体娱公司上诉称: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有误,体娱公司运营模式合法,应受法律保护,一审法院所认定的赔偿金额无任何依据。因此,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映脉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诉讼费用。

本案涉及足球赛事不正当竞争纠纷问题。目前,本案二审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