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律师:盲井式悲剧——杀人骗赔你应该下“地狱”!

电影《盲井》中,在私人小煤矿做工的唐朝阳和宋金明“发家致富”的招数是,先套近乎将打工无门的外地民工认作亲人,然后带到煤矿做工,在井下工作时制造“安全事故”将“亲人”杀死,再找矿主私了,赚取带血的赔偿款。电影情节在现实中出现,那将会是怎样的残酷?电影来源于生活,现实只会比故事更“精彩”,更让人揪心!

法妞网友咨询:

盲井犯罪是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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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律师解答:

盲井式犯罪指的是在煤矿上进行的犯罪行为,在矿上谋生的矿工们,诱骗智障、流浪汉、务工者,甚至是同乡、亲友,到矿上打工,趁其不备将其砸死、推进矿井、放炮炸死等,伪造矿难现场,再找人冒充家属向矿方索要赔偿。事成之后,用来作案和讨价的筹码——人命,无再利用价值,便遭遗弃。这种人为制造矿难骗取赔偿案,因与电影《盲井》情节类似,被称之为“盲井式犯罪”。

李勇律师补充:

2007年10月,赵良伙同龙超兵,岳进平等,将陕西籍工人董发全杀死在河北省邢台市的李家庄煤矿。

2008年3月,6名四川籍矿工合伙在矿井内杀害弱智老乡骗取赔偿金。

2008年9月,云南省富源县某诈骗团伙伪造矿难故意杀害智障人,冒充死者家属勒索煤矿80万元。

2009年4月,承德农民杀死智障亲戚伪造矿难骗取赔偿。

近年来,当这种谋财害命的方式多次见诸媒体的报道,人们才猛然回想起电影《盲井》早就提起过如此这般的警告。

伪造工地、厂矿事故骗取赔偿款的案件,性质恶劣,不仅严重影响工矿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更是直接侵害被害人的生命安全,破坏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和骗赔案件相伴相生的,是买卖身份信息、寻找被害对象、提供作案场所、组织人员冒充家属等链条,而明知他人故意杀人、诈骗的,即便只是提供身份信息或假冒家属,其行为也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的共犯,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律师结语:这是比电影《盲井》更震撼的残酷现实,电影《盲井》在最后时刻,还让施害者心生恻隐,救了好学而纯朴的元凤鸣。但在各地上演的真实版“盲井”却不是这样,他们下不下地狱,我们对于死后的世界无从知晓,但是我知道他们终究不会逃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