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盜用朋友駕照 「偷梁換柱」月入過萬
當天凌晨0時23分,卡點大隊民警在執勤過程中發現一輛山東號牌的重型半掛車存在左側尾燈不亮的違法行為。高速交警隨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出示相關證件接受檢查。
檢查過程中,執勤民警發現駕駛員馬某出示的駕駛證在今年4月份因故意汙損機動車號牌、超速等違法行為,累計記分高達18分,駕駛證處於已被降級為B1的狀態,而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需準駕車型為A2及以上的駕駛證駕駛,這意味著馬某已構成涉嫌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
面對民警的盤問,馬某先是沉默,後又開口聲稱以為不去處理就沒關係。但馬某之前的違法行為已被處理,那麼意味著駕駛證應該被當時的執勤交警當場扣留。
“警察同志,請通融通融,給次機會。”面對民警的盤問,駕駛員馬某答非所問,還試圖跟民警討價還價,要求放其一馬。
執勤民警再次確認:“這駕駛證是你本人嗎?”
“嗯......”駕駛員馬某的神色突然變得慌張,猶豫片刻,小聲的點了點頭。
整個詢問過程中,對於民警的提問,馬某一直含糊其辭,漏洞百出。
當民警要求馬某出示身份證時,馬某謊稱自己未攜帶身份證。民警立即通過公安網系統對其身份信息進行核查,果不其然發現了其中的貓膩。
經反覆比對確認,馬某所提供駕駛證上的照片和系統登記的馬龍照片嚴重不符
面對民警的不斷追問,眼看無法再繼續隱瞞,馬某才坦言駕駛證屬自己的朋友所有,只是將上面的照片進行了更換。自己也並非馬龍而是馬紀,馬龍是自己同鄉老友,因酒後鬥毆目前還處於被拘留的狀態。
為了提高個人收入,只有C1駕駛資格的馬紀盜用了馬龍的A2駕駛證,並花了20元在照相館對馬龍的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了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