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被起诉后,无力支付律师费时怎么办?

相信找过律师的人一定都会有感觉律师的收费方式还是比较特殊的。咨询时有咨询收费,打官司时要有申诉分成,这些费用对于生活相对比较拮据的老百姓来说可能就有些难以承受了。那么,如果我们在打官司时经济条件不允许,并且还不得不请律师时又该怎么办呢?

其实,当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时也真的不必太担心,因为我们可以去找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当然,你得有相关的证明才行,法律援助中心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减免费用,或者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

当然,申请法律援助也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发放抚恤金方面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比如说涉及到你的人身安全或者民主权利等具有社会影响性或者性质比较恶劣的刑事案件时,得到法律援助的可能性会大一点。一方面来说,此类案件对证据要求比较清晰,有利于律师去梳理逻辑。

另一方面来说,这些律师也愿意去通过一些有代表性意义的案件去打响自己的知名度。而像一般的民事案件,或者经济纠纷等,可能连当事人自己都说不清楚问题在哪里,再加上证据难以收集,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像这种没有胜诉可能性的案件则通常不会获得法律援助。

我们要想获得法律援助,一般则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第一是法院指定,第二则是像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法院指定的情况主要是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这时可能涉及到就是在一些公诉案中,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没有民事能力委托辩护人时法院则会为其指定辩护人,比如一些聋、哑、盲等残障人士或者一些未成年人。另外就是一些因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而没有委托律师的,以及一些社会代表性案件没有委托律师的,法院也会为被告指定律师。比如药家鑫案,如果药家鑫案件中其家属没有为其委托律师,那么法院则会指定辩护律师。这主要则是出于法律的公平性以及案件的社会参考价而值决定的。

而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时,则必须由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特别困难的证明,如果你的申请理由合理,受理机构一般会在半个月左右给出答复意见。如果援助机构同意援助时,则当事人、援助机构、承担律师等三方就会签署法律援助协议,已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然,援助机构也有权利拒绝申请人的申请。

总的来说,法律援助是一种为了促进公平法制而存在的一种机构,只为正义而存在。我们也应该对其进行合理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