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在網上看了一個採訪,
一個男孩兒在18歲的時候被媽媽趕出家門。
原因是他迷戀上紋身,
媽媽覺得兒子學黑社會那一套,
屢屢勸說,兒子不為所動,
母親一衝動就把他趕出了家門。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叫阿明,
一個小有名氣的紋身師。
他說,後來媽媽怒氣消了,
他就厚著臉皮回家了。
但是紋身,始終沒辦法放棄。
16歲的時侯,他看了一部電影,
裡面的角色都有大面積的紋身,
阿明覺得男人就應該要這樣,就是要這麼帥。
誰不想自己帥啊!
於是他有了第一個紋身。
帥的代價就是,
媽媽拿著拖鞋,追的他滿院子跑。
塑料鞋底抽在身上,疼的阿明直接飈淚。
他媽說,
“咋的,做錯了事,還有臉哭?”
於是打的更狠了。
紋第二個的時候,
阿明知道毒打肯定是躲不過了,
但他也學聰明瞭,這次可沒哭。
可當媽的人,邏輯實在太無敵了。
這次他媽打的更狠了,說
“小崽子,翅膀硬了是吧,打你都不哭,跟我較勁呢是嗎?”
到現在阿明也不知道,
他媽揍他的時候,
到底是該哭還是不該哭。
去年,阿明大學畢業,
親戚給他介紹了一份不錯的工作,
他媽為了讓他去參加面試,
和他苦口婆心的打了一個小時電話:
“聽媽的,你舅給你介紹的工作穩定、 發展空間也大,我們都是為你好。”
後來,阿明面試成功,
卻放棄了,選擇了北上,
從事自己更喜歡的紋身師工作。
那天,他戰戰兢兢的打電話告訴媽媽,
生怕媽媽又拿塑料鞋底抽他。
結果,他媽只是說了一句:
“明明你長大了,比媽懂得多了。你做的決定,媽都支持。”
掛電話時,阿明掉了眼淚。
他心裡知道,
這些年他為了成為紋身師做的努力,
媽媽都看在眼裡。
孩子就是媽媽今生最大的冤家。
後來漸漸明白,
紋身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圖案,
它承載的是夢,是故事。
你可以紋家人的愛,也可以紋曾受過的傷;
可以紋你最喜歡的蠟筆顏色,
也可以紋那個練了很久才會的樂章;
可以文窗戶外那隻發情的野貓,
也可以紋小說裡那個癩頭和尚;
可以紋兒時中下的向日葵,
也可以紋夢裡充滿歡笑的烏托邦了。
當然也可以紋第一次吻的那個姑娘。
只要你有夢,只要你想留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