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动物?这不是笑话,中外都有!

李大嘴 大嘴读史

读《汉书·张汤传》,有个细节很有趣。

张汤是西汉有名的酷吏,是个天才的司法工作者。

张汤小时候,爸爸下班回家,准备做饭,发现之前买来的一块肉不翼而飞,张爸爸以为是小张汤偷吃了,结果张汤一脸懵逼,一问三不知,张爸爸很生气地揍了张汤一顿。

被冤枉了地张汤是个行动派,要用自己地行动为自己洗净冤屈。张汤又是掘地又是烟熏,终于挖开一个老鼠洞,不但活捉了偷肉的老鼠,还在老鼠洞里找到了老鼠没吃完的肉。

按理说,真相大白也就完事了。但未来优秀的司法工作者展现了与众不同的一面,做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审判老鼠。

张汤自己扮演公诉人,写了一份公诉书,然后又改变角色担任法官,在自己设立的“公堂”上公文往来、证据展示,然后正式宣判偷肉贼老鼠磔刑,最后自己再变身刽子手,将老鼠碎尸万段。

张爸爸回来后得知了张汤的审判,找来张汤自己写的公文,一看之下,惊为天人:这几篇公文虽然还有些用字稚嫩的地方,但证据链完整、逻辑严密、所选法律条文恰当。这是天生的法官啊!

在西方,也有审判动物的记载。

英国作家萨达卡特·卡德里所著的《审判为什么不公正》一书中,在全面回顾与梳理西方审判史时,还为读者描述了几个动物审判的有趣案例。

一件是1545年的审判象鼻虫案。

当时,阿尔卑斯山上有个小镇的葡萄园遭到了象鼻虫的大肆侵袭破坏,农民们向主教法庭提交了针对象鼻虫侵害的起诉状。法官在接到诉状后,特意安排了两个律师来为象鼻虫辩护。在经过法庭辩论后,法官没有作出裁决,只是建议村民最好向上帝忏悔自己的罪过,并将圣饼带到遭受虫害的葡萄园。

问题并未解决。过了三十多年,农民们又一次将象鼻虫告上法庭,法官又为被告指定了新的律师。经过庭审,农民们听从律师的建议,为象鼻虫提供了附近一块肥沃的土地,“要求象鼻虫只能享用土地上的产出,而不得对沉积下来的赭土有任何要求,并要在战争时期将土地提供给圣朱利安地区的居民避难”。

有点过家家的意思。

另一件事发生在1510年的审判老鼠案。

欧坦地区的农民向主教法庭起诉,称老鼠正在破坏他们的大麦。既然是审判,被告就要到庭。

法庭通过在各个街角吹响号角的方式通知老鼠出庭受审,但显然老鼠们不会来,此案只好延期审理。接着,法庭又命令各个讲道坛以讲道的方式发出传唤令,要求老鼠到庭。开庭时间到了,被告依然缺席案件不了了之。

呵呵,就是一场闹剧。

西方的动物审判很荒诞,但背后有着关于教会、关于审判权、关于法律程序的复杂内涵。

还是张汤审老鼠比较简单,就是单纯的好玩,然后一不小心展示了自己的司法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