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轉企,養老金會轉爲社保發放嗎?

煙花ヨ那麼涼


事業單位轉企業,是我們國家未來機關事業單位改革一個大的趨勢。根據我們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方案,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會轉製為企業。



轉為企業後,我們的養老金自然會轉為企業養老待遇。其實不僅是企業養老保險有社保基金髮放,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也是有社保基金髮放。

不過,我們國家2014年10月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也開始交養老保險了。因此,轉制後的企業並不會太吃虧。

反而說,由於工資管理制度更加靈活了,收入可以增加,繳費基數有增高的趨勢。

但是實際上,這僅僅是從基本養老保險方面來說。真正要實現機關事業單位跟企業退休待遇相同,最起碼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項,就是我們的職業年金制度了。

職業年金作為機關事業單位特有的補充養老金制度,是為了保證退休人員待遇不降低設立的。

企業單位,也可以設立相應的企業年金制度。不過需要建立企業的年金方案。而且企業需要自主委託基金管理機構來進行年金管理,風險更大,收益可能更低。

最好是把省級、市級的年金管理機構,向廣大改制企業乃至所有企業開放。實現共同收益,形成規模效應。

第二項,視同繳費基數的測算

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之前,是不用交納養老保險就視同繳費年限的。而且視同繳費年限的指數,要根據退休時的本人職務崗位,確定相應的視同繳費指數。

視同繳費基數測算轉為企業,如果不合理解決視同繳費指數問題,不能實現職務晉升的企業人員將會非常吃虧。

應當,建立相應的視同繳費基數測算機制,讓轉為企業的人員,退休時也可以享受視同繳費基數的不斷提升。

第三,一些改革性補貼的發放問題。

其實除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之外,機關事業單位還有一項待遇叫做改革性補貼,比如住房補貼。這些補貼一般都是有財政承擔,發放給相應職工。應當明確,現在轉企業的這些職工,未來這些補貼的出處。

改革應當是不斷優化的過程,儘量不要讓改革人員待遇吃虧。

路還是很遠,希望能有地方能夠破除這些體制機制障礙,那企業和事業之間的人才能夠自由流動。


暖心人社


事業單位轉企後,人員安置和社保怎麼辦?這個省給出解決措施


近些年來,事業單位改革一直是廣大事業單位職工關注的重點,之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提出,行政類事業單位全部轉為公務員,經營活動類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公益類事業單位強化管理。對於轉企改制的這部分事業單位職工,人員安置和社保如何處理是個問題。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後,原則上留用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續接社保。

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的職工,可主動申請提前離崗,離崗期間工資福利照常,由原單位發放。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不符合轉企條件被撤銷,由原主管部門重新安排合適的崗位,無法進行合理安排的職工被解僱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自行到社保部門續交費用。

在社保續接方面,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共同承擔社保繳費。轉制後5年內退休的人員,按原事業單位差額髮放補貼。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湖北事業單位信息發佈






機關、事業單位從2014年開始與企業並軌,個人開始交納“五險一金”,預轉期到2024年全部完成;這這體現了制度上的公平、公正與合理性!

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實施,保障了事業人員並軌中、不同年齡段人員的利益!並軌全部完成後、“五金二險”的管理模式同企業一樣,與政府和單位完全脫勾:,由社保部門菅理事物、並支付“五金二險”;

並軌後的主要變化是:

①:“五險二金”完全社會化,交費的比倒、檔次都有企業的生產效益來決定,個人與單位交費的比例都固定與模式化;政府完全退出為個人交納社保的機制;

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計算方法相同(比例、工齡、社平工資、基數等);

③:所有退休人員正常死亡後,其喪葬費、撫卹金完全人格上平等、不再分三六九等級;直系親屬的安置費、生活補足待遇一個標準,不再有歧視性的行為;

④:養老保險金的差距還是會存在,因為各企業(單位)的生產效益不同,企業與個人交納社保的檔次(費用)高低不同;單位和個人交費的年限(工齡)不同;個人的工資高低與交費的金額不同;

⑤:企業年金(補充養老保險)的買與不買是企業行為,效益不好的企業(單位)可能不會買企業年金;企業年金的交費比例與企業的生產效益密切相關;

⑥:退休以後,各企(單位)再為退休人員發福利,那與府無關,是企業的行為!


海海147035523


恕我孤陋寡聞,現在還有養老金不走社保發的?公務員都進了社保了。事業單位轉企業,你以前是否繳納了社保?繳納了社保才能享受待遇


星城韻味


都是社保發放。事業單位沒有轉體為企業時,也是社保發放,繳費比例和企業一致,單位20%,個人8%,以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在繳費、管理、發放等方面和企業是一致的,先入軌再並軌,退休後統一由社會保險負責養老金的發放。

2015年國務院出臺《關於本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拉開了機關事業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序幕,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全部需要繳納養老保險,併入社會養老保險管理。

事業單位轉為國有企業後,養老保險在繳費比例和管理上,不發生任何變化,沒有區別,不用擔心。


園林之友


從2014年10月1日起,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參加社會保險,退休後到社會保險局去領養老金。

事業單位轉為企業,當能更得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了,其從業人員退休肯定是要到社保局領取養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