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是怎么来的,真的和中美加入WTO谈判有关吗?

1995年之前,国人工作时间之长世界上屈指可数

从建国初期一直到1995年,国人一周需要工作六天,每天8-10小时不等。虽说政府曾出台过多份文件想使劳动者享受八小时工作制和周日休息的权利,但是由于政治运动、用工紧张、经济建设压力等多种原因,这些文件多数未能实行。

早在1949年北京政治协商会议时,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就开始注意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进行限制,在《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的工作制,特殊情况得斟酌办理。”但这里仅仅规定了每天的劳动时间,并没有说明一周工作的天数和劳动者能否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坚持贯彻8小时工作制,有害健康的工作,每日工作时间还应低于8小时”,同时明令限制“一切公私企业的加班加点”。

最终,劳动部在《关于我国职员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条例》中非常明确地说明:“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以及每年有22个工作日休假”。也就是说,国人每周需要工作48个小时,有带薪休假权益。

80年代中期政府就开始研究“五天工作制”可行性

最先对工作时间提出改革的,是邓小平。198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传达了邓小平关于拟将每周工作六天改为五天半的指示,理由有三点:“国外多是五天工作制;可以促进企业提高效率;节省水电能源”。(傅刚《一年休假四个月,活怎么干》)

明显可以看出,邓小平之所以对工作时间提出改革,主要是从与国际接轨和提高生产效率两个角度进行考虑的,还没有涉及到当时的工时制度对人们生活造成的不便。邓小平的这一指示直到十年后才真正实行,而且仅一年就被“五天工作制”即双休日制度取代。

1995年国务院下令实行五天工作制,双休日诞生

正是在邓小平的指示下,中央部门开始考虑对工作时间制度进行改革,尽管这一改革十年之后才见成效,但对国人的确意义非凡。

1994年2月3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发布,宣布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作制度,即五天半工作制度。这就改变了建国后我国一直实行的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48小时的旧工时制度。1995年5月1日,新修改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开始施行,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1994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改)

这标志着国人终于有了享受双休日待遇的权利,也标志着中国成为世界上第145个实行5天工作制的国家。新制度建立之后,国人法定年工时由2448小时减为2032小时,并确定每年20天的带薪休假,即便如此,我国劳动者的年工时量仍超过发达国家一个半月以上。

没有可靠材料证明双休日制度与中美入世谈判有关

针对微博中热传的中国实行双休日制度是中美入世谈判的功劳的说法,笔者并未找到可靠的材料能证明其确有其事,而此传闻也未说明其出处,因此其真实性颇为可疑。而且传言的论断也并不可信,比如说什么“1994年美方突然向中方提出……给中国人双休日”,从胡平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早在80年代中期他们就已经开始论证双休日的可行性,1987和1992年他们两次向国务院提出建议,这就足以说明,中国实行双休日并非源自中美入世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