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這些食品抽檢不合格 吃不得

近期,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經營環節監督抽檢,共抽檢食品、食用農產品219批次,

不合格6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總體情況

自制面製品164批次,不合格產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23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製品7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製品4批次,不合格2批次。澱粉及澱粉製品16批次,豆製品3批次,乳製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1批次,均未發現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乳山市百盛糖酒超市抽檢的韭菜,腐黴利檢出值為7.18mg/kg,標準規定為≤0.2mg/kg,檢驗機構為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2.榮成市港灣昌宏百貨商店銷售的錢龍牌雪菜王,標稱餘姚市軍芝蘭菜廠生產,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4g/kg,標準規定為≤0.1g/kg,檢驗機構為青島中維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3.榮成市港灣昌宏百貨商店銷售的伍仁金絲,標稱臨沂紅四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11g/kg,標準規定為≤0.1g/kg,檢驗機構為青島中維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4.乳山市水井紅日超市抽檢的糖薑片,二氧化硫檢出值為1.20g/kg,標準規定為≤0.35g/kg,檢測機構為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5.文登區普樂便利店抽檢的薑糖片,二氧化硫檢出值為1.14g/kg,標準規定為≤0.35g/kg,檢測機構為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6.威海臨港經濟開發區芳民早餐店抽檢的油條,鋁的檢出值為237.76mg/kg,標準規定為≤100mg/kg,檢測機構為威海德生技術檢測有限公司。

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對本公告所列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相關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將不合格產品檢驗報告送達相關經營單位,依法進行核查處置。同時責令企業停止不合格產品的經營活動,及時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消費者如果發現購買的食品存在安全問題,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

小貼士:部分不合格項目小知識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後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014)中規定水果乾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1g/kg,蜜餞涼果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35g/kg。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後最終轉化為硫酸鹽並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噁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腐黴利

硫酸鋁鉀(又名明礬)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可以在油炸面製品及焙烤食品中限量使用,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100mg/kg,而發酵面製品不得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鋁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及追求發酵效果,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超範圍使用含鋁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劑,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完成的中國居民膳食鋁暴露風險評估結果,我國日常膳食中的含鋁食品對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可能性不大,但對於長期食用高鋁食品的消費者應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