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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民政厅工作要求,依据《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黑民发【2013】139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六精准”活动实施方案》黑民发【2018】9号文件精神。为实现低保户应退即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饶河农场民政局从6月份开始低保户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对象:

1、法定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以各种借口不承担法定义务,如赡(抚)养人为农场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国家财政供给人员,有工资性收入人员、有劳动能力人员、有经营项目人员,有承租土地人员、有基本生活外消费品人员等。

2、长期不归人员(如不享受基本田补贴人员)、异地居住人员,无法接受入户调查,无法调查收入和财产人员。

3、保人不保户家庭(家庭成员户籍在农场之外和享受低保人员少于家庭成员)。

4、有诊断无病历且没有因病致贫的人员,有残疾未办证人员。

5、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有高消费行为人员。

6、子女择校就读人员。

7、不配合调查人员。

8、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放弃法定应得赡(抚)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

9、其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

请全场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对于有异议的低保户可持告知书到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民政局将组织申请人家庭成员,法定赡(抚)养人,其他相关人员和证明材料到基层单位民主评议。

监督举报电话:0469-5531702

饶河农场民政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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