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兩孩子同時落水父親先救自己孩子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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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父親的選擇可以理解,他並沒做錯什麼,更不應該被罵。

王先生帶著自己孩子去河邊釣魚,另一位陌生的母親陳女士也領著孩子在河邊玩。兩個孩子便玩在了一起,誰料玩耍中兩孩子都落水。王先生的孩子離岸邊近,陳女士的孩子已漸漸飄遠。王先生立即下河先救起自己的孩子,,陳女士不會游泳,只是一個勁的喊“救救我孩子。”王先生再次返回去救陳女士的孩子,救起後孩子已經溺亡。事後,王先生遭到了他人的責罵,指責他不先就陳女士的孩子。

別人對王先生的責罵,到底有沒有道理呢?

我們來多個分析:

1、從常識來講,當遇到多人落水時,施救者一般會選擇先救離岸邊近的那一個。因為施救所需的時間相對較短,同樣落水者溺水的時間也較短,被救後生還的幾率更大,而我們施救的本意,正是為了挽救生命,所以,先救離岸邊近的落水者是沒錯的。

2、假設先救陳女士的孩子,可能會出現什麼樣的結果呢?

當時情況是,陳女士的孩子落水後,已經漸漸飄遠。如果王先生舍近救遠,他游過去需要時間,那個孩子的生命能不能堅持到他游過去,是個很大的問題。畢竟,那是個小孩子,不懂得一點點自救方法,也不懂得如何堅持。很有可能在王先生游過去時,孩子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就上來的依然是具屍體。而在這段時間裡,離岸邊近的那個孩子,很可能由於耽擱時間過長,失去了被及時救起生還的機會。那最後救上來的,將是兩具屍體。

因此,如果按責罵王先生的那些人的意思去施救,將丟掉兩個孩子的性命。

以上,是從理性的角度分析。

3、接著,我們從感性的角度來說說:

相信大家經常會聽到一些父母這樣說:“孩子就是我的命根子,我會用生命去保護他。”當自己的孩子遇到危險時,父母會第一時間去奮力營救,這是父母出於對孩子愛的一種本能反應。

假如陳女士會游泳,無論他的孩子離岸邊近還是遠,相信,她做出的第一反應也是首先去營救自己的孩子,這是人之常情的。

同樣,王先生也只是表現出了一個父親對孩子本能的一種愛,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理由和權利去指責。

4、我們設想一下,假如王先生也不會游泳,施救者只是個路人。得到的仍然是這樣一個一死一生的結果,我想,大概沒有人會去指責施救者為什麼不去先救飄遠的那個孩子。而是會站在理解的角度去評價:“他已經盡力了,他是個好人,應該感謝他等等。”

同樣一件事,同樣的經過,同樣一個結果,只是施救者不同而已,為什麼就會出現繼而不同的評價呢?僅僅是因為王先生多了一個“被救孩子父親”的身份嗎?這樣未免有失公允吧!

5、換一個理想的角度分析:

如果王先生先去救陳女士的孩子,我們按比較好的情況說,孩子生還了。但王先生心愛的兒子,卻由於沒有得到及時救助而溺亡了。這個時候,作為旁觀者,最多也就誇誇王先生:捨己為人,高尚、英雄等等。可給他帶來的失子之痛,又有誰能理解呢?眼看著自己的孩子,由於沒有得到自己的及時救助而離開,作為父親,他可能會悔恨一輩子。這可能將會是他一輩子的痛!而且,也許會被他的妻子、孩子的媽媽痛恨一輩子,甚至可能因此而家庭解散。這所有的一切傷痛,又有誰會來替他承受呢?

所以,作為旁觀者的我們,在看待一些事情時應該多一些理性,多一份理解。

其實,人的內心都是自私的,因此,儘量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綁架別人。假如換做是你、我、他中的任何一個人作為當事人,可能也不會做出我們預想中那種高尚的選擇來。這,就是人!

我們在要求別人時,總是非常的苛刻。但換做我們自己時,又有幾個人能達到那種苛刻的要求呢?

因此,應該儘量客觀、理性的看待一些問題,儘量做到設身處地。

最後提醒,暑假就要到了,家長們要照管、保護好自己心愛的孩子,避免出現溺水事件。

大家覺得王先生該被責罵嗎?


龍族社

這種問題還用討論嗎?腦袋進水的人才會先救別人的孩子吧!

首先,這不是冷血,這是人的本能。

血濃於水,虎毒還不食子呢,捨己為人也是有前提的。罵人的人不妨先捫心自問,換位思考一下,你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了?你會先救誰?

不要道德綁架,一件事,你主觀上不願意去做,或者客觀能力不支持去做,不做也不違法,但卻希望或要求別人去做,而且還一定要拿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別人,拜託,咱們不要嚴於待人,寬於律己,好嗎?


其次,對人太友善可能是一種病。


美國心理學家萊斯·巴巴內爾認為,對他人友善至一定程度已經不再是值得讚美的善良性格,而是一種病理狀態,名為“看管人性格紊亂”或“取悅病”。

看到了嗎?這是病,得治!

人的一切無私都是由自身的自私向外擴散的,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不愛,怎麼能去愛別人,一個人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救,怎麼能有臉還苟活於世?

一個人如果覺得自己開心,覺得無私奉獻可以實現自我價值,當然可以去做舍小愛成全大愛的事情,但作為一個人,對待家人基本的責任和擔當必須承擔起來。

記得之前有個很火的新聞,大概說的就是一箇中學班主任老師,為了班級的學生,自己的孩子發高燒不管不顧,然後還被學校樹為典型和模範。我只能說,做她的孩子,真可憐。


李小船

這位父親在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時,在離自己的孩子比較近的情況下優先救了自己的孩子,然後再去救別人的孩子,他救自己的孩子只是做了一個父親還做的,而且他再救了自己孩子之後又去救別人的孩子,這已經算見義勇為,只是孩子救上來時已經不行了,所以他的行為不可厚非,更不應該對其進行指責。

那天我在頭條看到一個類似的問題:當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時你先救哪一個?當時在那個問題下,超過90%的用戶都認為應該先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今天這樣的問題真擺在了我們面前,所以這個父親的選擇跟大部分人的選擇是一致的,因為這是人的本能,看到自己的孩子落水,作為父母肯定會不顧一切地去救他,更何況是他自己的孩子離得近,他先救自己的孩子於情於理都說得過去。

而且他在救了自己的孩子之後,又返回去救別人的孩子了,這已經屬於見義勇為了,很多沒有救活溺水之人的人以為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實際上去救溺水的人非常危險,因為人一旦溺水就會拼命掙扎,很有可能把救他的人都拖下水,所以水性不好的人救人很有可能把自己的命都搭上,而且現在這社會好人難做,那種為了救別人自己溺水,可被救者家屬一句感謝的話都不說的不是大有人在嗎?所以這個父親在救了自己孩子之後,又冒著危險去救別人的孩子,不僅不應該受指責,反而應該對他表示感謝,他去救了,沒救過來,不是他的過錯。

所以,我們這個社會為什麼好人難做就是因為很多時候好人做了好事,不僅受不到表揚,反而會被責難,這其實就是一種道德綁架,對好人太惡,好人會越來越少,希望我們每一個人在評價別人時都能設身處地地為別人想想,而不是站在道德制高點橫加指責,畢竟誰都不是聖人,用聖人的標準要求別人,用賤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挺無恥的。


陳蘭香老師

這種事情也能用來道德綁架嗎?

為什麼一件見義勇為的事情偏偏被人揪住一點,企圖用道德大棒來制裁呢?

無論站在人性角度還是道德角度看,這位做父親的都沒錯。

其一,這位父親第一時間選擇了救離自己最近的孩子,這是出自做父親的本能也是最合理客觀的救助策略。時間就是生命,先救出一個孩子,在最大程度上節約時間保存體力,以便再次下水去救助另一個孩子。

其三,我很懷疑那些質疑這位父親的人,他們的三觀絕對有問題。估計是一些躲在屏幕背後對別人指指點點的“鍵盤俠”。

其四,這種雞蛋裡挑骨頭的做法難免會對見義勇為的義舉造成負面影響。為什麼現在很多人心存善意卻不敢貿然伸出援手?甚至在救助別人前會攝像取證,以最大化保護自己呢?就是這種刺耳的質疑聲在作怪。因為他們本身不會去那樣做,所以才會站在道德高地對別人指手畫腳吹毛求疵。

退一步講,假設事情真的按照“鍵盤俠”設計的發展。這位父親為了救助別人的孩子而犧牲了自己的孩子,那麼等待他的將是一生的悔恨和內疚。當然了,“鍵盤俠們”還會找到新的痛點,他們有可能會說:這位父親為了名譽竟然可以無視親身骨肉的生命,太沒人性了!

所以,我們應該學會無視那些猶如蚊蠅般煩人的聲音,憑著良心做自己就好!


夜雨如書

說道德綁架實際上已經很抬舉這些是非不分的嘴炮了!他們哪裡還有一點道德可言?乾的事缺德至極!他們哪裡還有一點是非觀念可言?別用道德綁架去形容這樣的人,這樣的形容顯然已經髒了道德這個字眼!綁架是真,道德就算了!這幫人就是缺德還自以為是且是非不分的自負鬼而已!

這位父親何錯之有?不要說自己的孩子離得更近,就是離得更遠先救自己孩子你也沒有什麼好苛責的,這屬於人之常情!這位父親不僅僅是救了自己的孩子,他也嘗試過去救別人家的孩子,整個拯救過程他是冒著生命危險在做善事,只不過因為離得太遠沒有救成而已,他的行為屬於典型的見義勇為!我們不去表揚這樣的好人還要去詆譭他,你良心何在?

世界上有這樣兩種人總是被人混為一談,一種是自己能夠做得很崇高並且要求別人也去這麼做的人,另一種是自己做不到還要求別人去做的人,第一種人往往道德觀念是非觀念很強,他們雖然要求別人也去做,但是別人如果做不到他們也會理解!因為謾罵本身在他們看來也是與自己的道德觀相悖的,第二種人往往在發現別人做不到時非常的亢奮,他們實際上要的不是扛起道德的大旗,而是發揚嘴炮精神通過貶低別人來抬高自己!他們要的是自己高高在上頤氣指使的感覺而已!罵這位父親的嘴炮黨就是第二種人,這種人令人作嘔!


心安理得君

簡述一下事情的經過:週末王先生帶著孩子去釣魚,孩子在河邊玩耍。還有一位陳女士,也帶著孩子在河邊玩耍。他們都不認識。


誰知兩個孩子都掉進了河裡,王先生的孩子離自己近,陳女士的孩子離自己遠。王先生就先救起了自己的孩子,然後又去救陳女士的孩子,可是救上來的時候已經沒有呼吸了。


為什麼非要給好人道德綁架呢?救自己的孩子有錯嗎?何況王先生救了自己的孩子還去救了陳女士的孩子,如果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會怎麼做呢?


恐怕一個孩子也不敢救吧?你是不是害怕自己也被淹?罵王先生的人並不是一個高尚的人。

王先生並非神人,也不可能同時救起兩個孩子,總有一個先後順序的,如果兩個孩子王先生都不認識的話,他肯定也會先救離自己最近的孩子。


因為離自己近,所以救起來用的時間也短,這樣才有時間去救另外一個孩子。


如果先去救離自己遠的孩子,等救回來的時候,另外一個也離自己很遠了,這樣救起的兩個孩子用的時間是比較長的。


那些對王先生進行道德綁架的人?到底是怎麼想的呢?


對救人者王先生本身也是一種考驗。我們都知道那種在水中的感覺,你有再大的力量在水裡也不一定好用。越掙扎越浪費體力,最後會把你的體力耗盡。


而要救起一個落水的人,不但要有足夠的能力還要有足夠的勇氣,因為落水的人本能反應,會牢牢地抱住施救者,這樣會造成更大的困難。


王先生先後救起了兩個,精神可嘉,令人佩服,至少我是佩服的五體投地。如果兩個都能活下去,當然是更好的,只是這由不得王先生做主了。


因為我不會游泳,除了在游泳池邊上耍水,真的不敢越“雷池”半步。是不是我剛好經過那裡的時候,會被那些人罵我見死不救呢?

救起自己的孩子也是人本能的反應,有何錯只有呢?那些罵王先生的時候第到底是怎麼想的呢?你自己就很高尚嗎?


那為什麼不把你家的好東西給別人家的孩子,而要留給自己的孩子呢?你連自己的一些物品都捨不得,何況是救一條命呢?


王先生精神可嘉,我們應該對他進行學習和表揚。


那些罵王先生的人反思一下吧?如果是你,你真的就能做到嗎?


有書課堂

我認為兩個孩子同時落水,父親先救自己的孩子情有可緣。每個人都極其疼愛自己的孩子,看到自己的孩子溺水都會痛不欲生,如果是誰在水邊看到孩子溺水,他首先想到的肯定就是先救自己的孩子。哪怕受到別的家長的譴責也在所不惜。

曾經有個父親也是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同時落水,但是他救起了別人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卻溺水身亡了。他的妻子和母親都痛不欲生,紛紛譴責他,他的母親甚至都痛哭著昏厥過去,他的妻子更是哭的死去活來,他自己也是痛不欲生。

被救的孩子家長敲鑼打鼓的給他送去錦旗,並且給他送去了感謝金,但是他卻失聲痛哭說,他寧願他自己救得是自己的孩子,哪怕全世界都咒罵他,他也在所不惜。他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活著,他不需要什麼名譽,更不需要別人的感謝,他什麼都不需要,他只想讓自己的孩子活著。他救了別人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卻溺水而忘了,他的家人無法原諒他,他的親友無法原諒他,他的孩子也無法原諒他,他自己更沒有辦法原諒他自己。他真的痛哭不已,很多次他都想選擇輕生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所以我認為這位王先生他並沒有做錯什麼事情,他選擇先救自己的孩子然後返回來馬上救陳女士的孩子,他並沒有旁觀不救,只是因為時間的問題陳女士的孩子沒有能夠別救活,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王先生本意並沒有錯,他可能會受到深受喪子之痛的陳女士的譴責,但是他真的沒有做錯什麼,他救自己的孩子更沒有錯。


專業保險小博士

道德綁架!罵這個父親的人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當這名父親救完自己孩子後,回頭去救那個陌生孩子已經來不及了。失去孩子的陳女士嚎啕大哭說道:“我的孩子他一伸手就能抓到,如果他先救我的孩子,那麼他完全來的及去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他先去救了自己的兒子!”

面對圍觀路人的指責,這位父親抱著自己的孩子說了這樣的一段話:

“我不會違背自己的內心,我的孩子就是我的肉,是我的生命,放棄了自己的孩子先去救別人的孩子,大多數的情況都會被道德綁架,被社會譴責,但是一個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能保護的父親,那算什麼父親呢?我寧願做一個好父親,也不願意去做一件違心的事情,你們要譴責我就譴責吧,我接受你們的譴責。”

如果是我,我也會選擇救自己的孩子。如果我救了別人的孩子,誰又來為我孩子的死負責?

現如今的社會充斥著各種各樣的道德綁架事件。

公交車上的年輕人因為沒有讓座而被老人掌摑。熊孩子劃傷轎車被說:“他還只是個孩子,原諒他。”你很有錢,所以你必須捐款幾個億。



有的時候我們犧牲自己幫了別人,還要被當做理所當然!幫你是情義,不幫是本分。我們要感謝周圍為我們施於援手的人,但也不要因為別人不幫你而指責他!

那些拿著道德去綁架別人的人,才是真的沒有道德!

(圖源於網絡)


英雄與少女的廁所讀物

不要因為自私而影響對道德的認知!!!想從三個角度談談粗淺的看法!

第一,之前有個男人的難題就是,媽媽和女友同時掉水裡了,先救哪一個,讓很多男人撓頭。後來據說法律層面給出來答案,不救媽媽犯法。那麼請問今天當自己孩子和別人孩子同時掉水裡,我先救了自己孩子,人之常情,正常天倫情感使然,就要被攻擊,試問一下,如果我救你家孩子了。然後自己孩子有事了,那麼人們又會說我什麼,沒有父愛仁慈,還是什麼呢?

第二,這個父親是優先救了離岸邊更近的孩子,這是基本常識。然後又回去救了陳女士的孩子,這就是仁愛,這就是見義勇為。因為就算他不救,你也沒法用法律去約束去評價去審判他。只是沒有成功而已,難道陳女士帶孩子到水邊,就不能預知有風險嗎?難道你自身不會游泳沒有及時救助,就沒有責任嗎?難道必須犧牲人家孩子來保你家孩子,他才是對的,有人性的嗎?

第三,有太多新聞讓我看到了人情冷暖,有兩個中學生救助落水的同學,而家長卻可能說出,誰讓你們救的啊。有多少人怕承擔風險,馬上搬家走人。社會的碰瓷現象,已經讓我們看到了真正恢復古風道德的重要性。其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挺好,口號能落實更好

我欣賞這個父親的理性,最起碼救了一個孩子,否則也許兩個都會失去。我欣賞這個父親的見義勇為,救自己孩子後又去救另一個孩子。我欣賞那些能夠肯定父親做法的人。因為只有你們理性對待,才會有更多的人去見義勇為。我唾棄那些大言不慚,說什麼兩個都要救,不能自私的如何如何,等事情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你不知道怎麼做呢?

記得之前看過一個新聞,頭兩天的說是一家三口不聽勸阻,進入動物園還是哪的,然後遭遇野獸時候父親逃跑,留下母親和孩子,雙雙被咬死。這個父親不是合格的男人,不是合格的丈夫,不是合格的父親!

希望社會更多人能從嘴上的道德英雄走出來,客觀看待問題。


浪漫櫻花路

媳婦:自己孩子都保護不了的女人,還配做父親?

事情經過

王先生帶著自己的孩子於週末去池塘邊釣魚,孩子淘氣活潑,和附近另外一個由母親帶來的孩子不一會就玩耍到了一起。

孩子嘛,天性好動,兩個人玩來玩去就掉到了河裡。自家小孩靠近岸邊,王先生就先救起了自家孩子,等到救另外孩子的時候,因為在水中時間長,救出來的時候已經沒有了呼吸。


對方媽媽對於王先生只救自己孩子沒救她家的孩子非常生氣,並對附近圍觀群眾大聲哭喊:“我的孩子他一伸手就能抓到,如果他先救我的孩子,那麼他完全來的及去救自己的孩子,沒想到他先去救了自己的兒子”。


現在社會中道德綁架的越來越多,救人是好事,但也不是本分,自己的孩子掉水了,卻要救別人的孩子,假如自己的孩子發生意外嗆死了,這個鍋誰背?到時候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個時候誰又會可憐他呢。而且人在著急衝動之下,肯定會以自己家孩子安全為條件反射。肯定考慮不到自己的或者另外的人了,這也是人之常情。

再說現場的圍觀群眾那麼多,卻沒有人救,憑什麼逼著父親先救別人家的孩子,把自己家的孩子放任不顧呢?老人上公交車就得給讓座,不讓座的年輕人就要被掌捆。出了交通事故就要讓豪車一方賠錢,理由是開豪車的有錢。大衣哥朱之文辛苦的來回表演走穴,捐款100萬給農村修路,農民還不領情稱除非每個人給1萬塊或者每個人給買臺小汽車。


前一陣還爆出饅頭店免費送饅頭被領取人說不要饅頭換成錢的新聞。負面新聞越來越多,表現的是社會人心的浮躁和不知感恩。勇於跳水救人卻犧牲自己的新聞前幾天剛剛報道過,可是家屬只是希望對方過來上柱香,講講經過都不能。這樣的情況下你讓我不要救自己的孩子改救別人,原諒我,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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