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看守所出來到現在,我每天都在想這個事情,我真的非常後悔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譽,我感到對不起謝勇烈士,對不起他的家人。造謠害人害己,我以後一定遵紀守法,多傳遞正能量……”被告席上,曾某低頭懺悔。
庭審中,檢察機關與被告曾某圍繞公益訴訟主體、案件基本事實、造成社會公共利益損害以及被告應當承擔的責任等焦點問題,逐一進行舉證、質證、辯論。
該案發生在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實施後,造成的社會影響惡劣。淮安市檢察院迅速介入、依法履職,在取得烈士近親屬的信任和支持後,5月21日經江蘇省檢察院批准,依法決定對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院於5月22日受理該案。
庭審中,被告曾某對自己發表不實侮辱言論深感後悔,當庭宣讀了道歉信,希望得到謝勇烈士家人及廣大社會公眾的諒解。
在最後陳述中,檢察官發表出庭意見,請求判令被告通過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再次呼籲大家尊重英雄、愛護英雄。
江蘇省人大代表、淮安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朱華林在旁聽庭審後說:“這起案件從發生起一直牽動著我們的心,今天的庭審非常有警示教育意義,可以讓更多人瞭解英雄烈士保護法,並在生活中引以為戒,明白言論自由也要在合法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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