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出钱买房,竟不想最后成了前男友和闺蜜婚房

重庆一女子出钱买房只写男友名字,

分手后男友却和自己闺蜜在一起,

还要将这套新房当婚房;

女子一怒之下将男方告上法庭

女子出钱买房,

却单独写上了男朋友的名字

2014年大学毕业后,重庆女孩小李一直租房居住,

2016年3月,小李认识了男子小高。

经过一个月的接触,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小李通过按揭的方式,

用自己尾数为5442的银行卡向开发商

支付了近12万的首付房款和相关费用。

但因自己在老家已有一套按揭房,

为避免贷款利率上浮和首付款比例上涨的风险,

所以就单独写上了男朋友的名字。

前男友:当初只是借款买房

2017年4月,恋爱中的男女分了手,

房子随后也就成了双方争吵的焦点。

前男友小高表示,

近12万元的首付款和相关费用,

是自己从小李处借来的,

并不是小李所说的借名买房。

小李表示,自己只是借名买房,

而不是借钱买房。

为此她还出示了当事置业顾问付小姐所做的证词。

置业顾问付小姐愿意向法庭证明,

因为考虑到首付比例和利率问题,

小李在购房现场决定只写下男朋友小高的名字。

最后竟变成前男友和闺蜜的新房

吵吵闹闹中,时间到了2017年的年尾,

交房的时候,

当初买成49万的精装房已经升值到近百万。

小李打听到,双方分手之后,

昔日男友又结识了新的女友,

对方还是自己的闺蜜,

目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匆匆接房,正是为了布置新居。

听闻这个消息,小李那是五味杂陈。

律师:仅仅凭这些证据

拿回房子不容乐观!

律师回应则称:

小李仅仅凭借这些证据,

证明是自己出资买的房,

甚至想拿回注册登记为他人的房屋,

不容乐观。

目前,

小李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而小高则表示,自己拥有充分的材料,

证明房子是自己的。

这套房屋究竟归谁所有,

需要等待法院的裁决。

网友评论:

@轩轩满:防火防盗防闺蜜

@贝卡贝卡妞:男的有点垃圾了,有本事谈婚论嫁,自己去买房啊,占为己有的东西心安理得吗?

@内心的疯子:这女孩是有多傻,4月确立恋爱关系,5月就付款买房还写男友名字

@敏宝嘿嘿:所以不要在没领证的时候做这种省小钱赔大钱的事

俗话说得好,

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

更何况是情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