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坐在車裡,外面有黑社會砸你玻璃,準備強開車門強拉你下車揍你,可以開車撞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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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筱萊不建議您開車撞他們,而是找準時機倒車逃跑。

首先,發生這種事的路段,基本上是村道、鎮道等一些人煙稀少、道路偏僻的地方,一定要保持冷靜。如果發現道路環境可以允許倒車,那麼在保持安全和一定距離的前提下,倒車,立即開車走人,有行車記錄儀的要保留證據,沒有行車記錄儀的打開手機錄像。往人多的地方開,黑社會發現人比較多就不敢妄為!然後趕緊去派出所報案。

其次,車窗經得住至少一次的打擊。如今的汽車玻璃都是鋼化玻璃了,所以經得住棍棒的一次打擊,如果貼著隔熱防爆膜那就更多了一層保護,不要管他們敲擊玻璃,打開手機錄音錄像,千萬不要和攔路者僵持,對自己沒有一點好處,在沒有形成包圍圈時趕緊掉頭離開,保證安全離開才是硬道理!

開車上路,尤其是跑長途的,真心不知道會遇到什麼情況。記得小時候,聽父親講過這樣一件事兒:父親騎摩托車接在城裡上學的舅舅回家,出了縣城,到了鄉鎮土路上時,突然遇到了三輛騎摩托車的青年人的堵截,那夥人叫囂著、辱罵著,說父親撞著他們了,要求賠償否則就會打人,手中還握著匕首。父親告訴舅舅不要怕,並沒有停車,憑藉著對路況比較熟悉與三輛摩托車周旋,但手臂上還是被劃開一道口子,最終快騎到村口時遇到了剛乾完農活的的街鄰,並且大聲呼救,街鄰們發現是老王家的兒子在被人追,手臂上還有血,馬上圍攏過來。那夥人看到手中還拿著鐵鍁和鋤頭的街鄰,調頭逃跑了。現在想想還是心驚膽戰!


煙臺高速交警萊州大隊

我親身經歷過的搶劫,在湖南準備走隨嶽高速,由於特大霧,能見度不足20米,加上不熟悉路,又遇到搶劫,電話被他們將信號屏蔽了,110都打不出去。

我們開車跑,他們追,到隨嶽高速收費站,走到反道上去了,他們也追反道,發現不對就掉頭,就在掉頭的時候,他們又下來人準備搶劫,路窄,掉頭的時候車頭朝他們開過去,他們以為去撞他們的,嚇滴趕緊跑,(其實他們也怕死),到收費站了,在警察的幫助下才脫險。


VB今年

一般來說,能夠講和的就不要動用撞人逃離的方式,畢竟撞人很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但是,在情況危急時刻,適用緊急避險撞人逃離開危險現場是可以的。

情況緊急,面臨的人身危險性較大時,可以開車衝撞

什麼情況可以算作是情況危急呢?對方屬於多人且態度十分惡劣,或者對方攜帶刀斧等危險性較大的武器工具。

在上面的情形中,可以非常明顯的看出你的人身都正在面臨緊迫性的危險。那麼,為了避免被他們打開車門而將自己的人身健康置於更加危險的境地,你可以先打電話報警,如果報警後對方仍然執意留在你周邊試圖攻擊你,你可以適用緊急避險開車撞人逃離。

但是如果危險程度一般,儘量不要開車衝撞對方,因為如果對方只是拍打車窗語氣惡劣的話,最好是不要強行開車衝撞,因為這個時候你所面臨的危險程度比較小,但是開車衝撞可能會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給你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這種情況下,報警後等待救援就比較穩妥了。

撞人目的在於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不是傷害對方

既然是面臨危險而撞人,目的在於逃離危險情況的,那麼開車一定要注意輕重,萬不可太過分,只要能逃離即可。並且一旦擺脫對方的包圍,應當迅速離開。如果說暫時擺脫了危險卻折返並碾壓對方或者惡意撞擊對方,那麼,你就涉嫌故意傷害甚至是故意殺人了,極可能被定罪處罰。

當然,做出以上行為前一定要報警處理。如果說逃離前完全沒有時間報警,一離開危險現場也一定要報警處理。不然,如果對方再找上你或者惡人先告狀報警說你開車故意衝撞他們會給你帶來麻煩。


劉輝律師

不可以,首先,黑社會沒寫在臉上,而且就算是黑社會,國家也沒法律說見到黑社會就地正法。。。。

第二,他們只有毀壞你的財務行為,而揍你沒有發生,所以你撞人就是防衛過當。


石寶瑩1

如果遇到這種事情,如何抉擇,確實很無奈。撞了對方,自己可能會坐牢;不撞對方,自己可能被對方迫害,受到傷害。

此時,撞與不撞就要做對自己的安危權衡。要儘量保護自己的安全,保證自己不受傷害。

弄清對方意圖

首先,要弄清楚,對方是衝錢或物來的,還是沖人來的。並且,在對方沒有破壞車輛進入車內之前,想辦法先偷偷報警。

如果對方是劫財的,可以向對方示意願意主動奉出財物,只要不傷害人。這種狀況,則沒必要撞對方。採取破財免災的辦法。

對方意圖不明

假如沒機會與對方溝通,無法弄清其目的。撞與不撞,則判斷對方對自己造成傷害的可能性大小。

如果對方暫時沒有危急到自己的安全,且有開車逃走的機會,就儘量在不撞人的情況下駕車逃離。

假如車周圍都有歹徒,沒有逃離的機會。而且,對方眼看就要砸破玻璃或破開車門,危急到自己的安全,則可以採取駕車撞人的方式,來實施正當防衛。此時,要儘量牢記有特點、容易辨認的一兩個歹徒的體貌特徵,以便事後向警方提供斷案信息。當然,要儘量少撞人,因為撞人的目的是為了給自己開闢出一條逃脫之路。在儘量少製造傷害的情況下,迅速駕車逃離。

然後迅速報警,向警方說明自己所在路段、位置、逃離方向等。以方便警方以最快的時間趕到現場,對自己加以保護,對罪犯實施抓捕。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在歹徒出現後,要及時打開行車記錄儀,以保留歹徒的犯罪證據。同時,也可以為自己撞人的正當防衛行為提供依據,保障自己的正當權益。

以上是根據題目給出的已有信息,做出的個人分析,如能幫到一些人,也算寫的值了!

如果當時車內的人是你,你會撞歹徒嗎?


龍族社

那看你想要一個什麼樣的結果!如果你覺得不在乎一切,也不需要將來,完全可以撞他們,而且要往死撞,不要留情!無非是一條命而已,反正你也不需要未來了!如果你只是想,好好的活著,也想有個好的未來,那你就忍,只要你活著,就找法律!總有治他們的人!


靜樂文化傳媒

我認為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的。

條件一:對方多人持斧、錘、棍棒等工具圍住你車,且正在強行砸車。

只要符合了這個條件,不管對方是不是“黑社會”,你的人身都正在面臨危險,而且是非常緊迫性的危險,此時,你開車撞人逃離的行為是具有防衛性質的,是為了使自己免受被傷害甚至被殺害的危險,是正當的,構成正當防衛,且沒有過當之處,不負刑事責任。但如果對方沒有工具,只是用手拍打玻璃,沒有強行砸車的意圖,建議你不要開車衝撞,因為,此時危險的程度很小,你開車撞人可能會“引火上身”的,你只要鎖上車報警即可。


條件二:撞人之後是逃離,而不是繼續碾壓。

撞人之後迅速逃離,可以說明你是為了擺脫險境,但是,假如你駕車一直衝撞、甚至來回碾壓砸你車的人,那麼,你行為的性質就變了,撞人的行為就由防衛的性質變成了“報復傷人”甚至“報復殺人”的性質了,就會以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對你定罪判刑。

條件三:建議你駕車逃離現場後立即報警。

一來,對方砸你車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應該讓警察知道;二來,如果對方多人被你撞傷,由警察到現場處理,避免更大傷亡,你該盡到的義務都已經盡到,也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這樣做,也是最大限度的減少自身可能承擔的各種責任,剩下的事,就由法律來懲罰這幫人吧!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具體如何做,肯定是 “不能給你任何建議的 ”,只能和你分析一下各種可能。

1。是否可以不傷人的情況下,開車跑掉。這是最好的選擇,因為不傷人,對方全責,事後報警,起訴,你勝算非常高。當然,哪怕即便因為沒有證據,無法處理,那麼至少這一劫你暫時躲過了,因為就這件事,不牽扯更多了。

2。如果逃跑時撞到人了,傷了也許你得賠錢,死了可能你得賠更多錢。因為國際私法邏輯裡,把壞人也看做人,那麼就是有人權了?如果逃跑時傷人、或者導致對方死亡,雖然對方有責任,但你也有責任了,你也侵犯了人權了,唯一問題就是打官司的時候,怎麼裁定責任比例。

其實看一些官司,辦理的時候,感覺太理想化。比如防衛過當,不少人是難以掌控這個度的,我怎麼知道不丟翻他,他會不會和我不死不休呢?為了保命,所以才把對方弄在地上躺起。

有時候法律只是在理論上追求公平,理想狀態上思考公平,既費馬達又費電,怎麼想都不太可能做到絕對公平

作為我個人觀點,一個主動犯罪的人,從犯罪行為實施的第一時刻起,就視為自動放棄人權,就這麼簡單!你要明知故犯,那你就是放棄人權,對方如何反擊,你都得自行承擔所有責任以及後果。


3。我國還有個人道賠償的說法,比如交通事故里,就算你沒責任,有時撞死人那也得賠償的。這個可以理解,因為畢竟是意外。

一些反抗犯罪的時候,把人弄死了,多少也得賠點,因為畢竟你還活著,對方已經死了,對方的家人什麼的,要有點補償,大概就是這麼回事。要照顧各方的面情緒。

如果反抗犯罪時,把人弄殘廢了,你擔不擔心對方和你不死不休呢?這就成死局了。對方可以天天來找你,噁心你,死纏爛打啊。你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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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案例,幾個人打一個,被反殺一雙,那麼這個被害者多少要賠錢,負擔刑責,你要問這如何理解?只能說活該你倒黴唄,因為這種事情不常見,那麼只能裁決的差不多,以服眾咯。

司法邏輯不夠健全,也許未來會更健全,只能作此希望。

比如,一對男女戀人去吃飯,對面坐5個人,非得過來調戲一下這女的,你報警,這些人能得到什麼處罰呢?你要是動手,又是什麼結果呢?挑事的,處罰太輕了。

現在判刑“結果、動機”取其輕,試圖讓這個人變為可以被拯救的人,這樣去看待。

個人覺得,結果、動機,哪邊重,就按哪邊來作為裁決的基調。把犯罪之人視為無可救藥來對待。這樣對守法的人才最公平。

這個發展社會缺這幾個壞人麼?不缺的話,那留著幹啥?

人性是很難得到透明審判的,這才是最大問題。

人性不正,那就不是人了,不是人了,你還和他多說什麼!我們不應該以外形去判斷對方是不是人,身軀已經不是:“人,人類文明”最重要的地方。人性才是。

這個問題很複雜,因為不能確保執法的精度,那麼制定法規的時候,往往會留有餘地。

然而法松、法緊是可以調節的,主要看這個社會管理工具,現階段面對的問題,是不嚴重,還是嚴重。這種可松可緊,並不好。法律已經是最後底線了,然而底線還有彈性幅度,還有各地理解執行差異,這讓人怎麼想。

有時所謂的諒解書,就是賠償+減刑期,這不好!損失得賠,牢得蹲夠!

物質是物質,人性是人性,一碼歸一碼。不能也不應該混淆。

當然還有另一種理論,那就是犯罪是控制人口的“社會自然規律”,如果這樣理解,對罪犯再好也不就為過了、可理解了。因為他們是文明發展的B計劃!


星海浮生

首先我車是日產,得注意點撞,要是撞大過勁了我車可不結實,發動機再撞我懷裡來,那我就燙死了,當真死的比豬慘!

再者,如果對方沒破壞車輛,就是圍再多人也不能撞人,犯罪沒實質發生不能臆想人家即將犯罪,法律不會支持自己,這時關門關窗報警處理!

最後,如果對方砸你車,那性質就不一樣了,對方是不是黑社會不是我們定的,有法律定,這時不管他是不是黑社會建議開車撞他,這時又分兩種情況,第一是撞完砸車人如果其他人繼續砸車那必須繼續撞,因為一旦停下,那就是拿自己小命開玩笑,第二是撞完砸車的其他人不砸車都圍著,這樣馬上停車關門鎖窗報警,再繼續撞人涉嫌故意傷害!

最最後到了公安局不管你是不是故意撞的那個砸車人你都不能說是故意的,那樣在法院爭論的焦點就是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了,那非常被動沒有退路,要說自己是受到砸車人驚嚇誤踩油門,要不怎麼撞了之後馬上停車報警那,這樣有可能按交通事故處理你撞人問題,他砸車的問題怎麼定性那就是檢察院的事了!


松126532156

首先,從法律角度來講,如果你感覺到實際的生命威脅,你是可以採取適當的防衛手段的,至於說你所採取的防衛手段是否超出法律的限度,這是需要事後由法官來判斷的。作為當事人,在當時的緊張,憤怒的情況下,是很難做出正確、理智的判斷的。但你要記住一點,你的防衛程度,是要以你能躲避傷害為止的,比如開車撞,撞完就跑,然後報警,到此為止,而不能繼續追或者反覆碾壓。

其次,很多人覺得我國的正當防衛限制過嚴,其實各國在這方面幾乎是一樣的。沒有太大出入,可能有人會說,美國怎麼怎麼樣,但你別忘了,美國犯罪分子可能帶來的傷害也更大,一個拿槍的歹徒和一個拿棍棒的歹徒對你的威脅程度能一樣嗎?至於說當你受到威脅時到底應該怎麼辦?我可以毫不猶豫的告訴你,只要你覺得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果斷自衛!美國槍支協會很多教練在教你用槍之前都會說,你面對歹徒的時候,應該毫不猶豫把槍裡的子彈都射出去,與其賭歹徒會不會傷害你,還不如去跟法官解釋。同理,面對威脅,果斷自衛,寧可以後被判防衛過當,也比被歹徒打傷打死,落下終身殘疾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