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林業局28日發佈公告,擬於6月13日舉行《昆明市轎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修訂稿》)聽證會,就《修訂稿》是否適當,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其中規定,
△轎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擬分三個區域分類保護
《修訂稿》中提到的保護區位於雲南省昆明市祿勸縣和東川區境內,由轎子山片區和普渡河片區組成,面積16456公頃。
保護區按功能劃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和實驗區。
保護區的主要保護對象以長苞冷杉林、高山柏林、高山松林、黃背櫟林等為代表的植被類型及森林生態系統;林麝、穿山甲、豺、黃喉貂、水獺、大靈貓、小靈貓、斑靈狸、中華鬣羚、川西斑羚等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攀枝花蘇鐵、須彌紅豆杉、西康玉蘭、金蕎麥、金鐵鎖、丁茜、平當樹、異穎草、松茸、烏蒙綠絨蒿、東川當歸等珍稀瀕危野生植物;以冰蝕地貌為主的第四紀冰川遺蹟;以普渡河支流及曉光河源頭為主的水源涵養地以及其他需要加以特殊保護的對象。
△黃喉貂
《修訂稿》規定,自然保護區內保存完好的天然狀態的生態系統以及珍稀、瀕危動植物的集中分佈地,應劃為核心區;禁止任何人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因科學研究的需要,必須進入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的,應當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核心區外圍劃定一定面積的緩衝區,只准進入從事科學研究觀測活動。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緩衝區開展旅遊和生產經營活動。因教學科研的目的,需要進入自然保護區的緩衝區從事非破壞性的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採集活動的,應當事先向管護局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經管護局批准。
緩衝區外圍劃為實驗區,可以進入從事科學試驗、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旅遊以及馴化、繁殖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等活動。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建設與保護管理和開發相關的交通、旅遊等設施。
△林麝
對於擅自毀壞或改變保護區界樁、標記的;未經批准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經批准在保護區的緩衝區內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採集的單位和個人,不向保護區管護局提交活動成果副本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並可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格控制外來物種進入
《修訂稿》明確,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管控。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採藥、開墾、燒荒、開礦、採石、挖沙等活動。
對於以上行為,除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處罰的以外,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限期恢復原狀或者其他補救措施;對自然保護區造成破壞的,可以處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自然保護區內禁止傾倒廢棄物、超標排放汙水的行為,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治理,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保護區嚴格控制外來物種進入,未經動植物檢疫部門檢疫並獲管護局批准禁止將竹、木、花草、種子等外來物種引入保護區。
嚴格控制保護區以外的人員遷入保護區內定居,原居住在實驗區的村寨群眾,應當嚴格遵守保護區的有關規定,自然保護區內原有居民確有必要遷出的,由自然保護區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
凡需在保護區內從事各種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所從事的各項經營活動應當在管護局批准的地點進行。
6月4日前可申請作為聽證代表
即日起至6月4日,凡在昆明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滿18週歲的公民,均可向昆明市林業局報名,申請作為聽證代表。
報名採用現場、信函、傳真、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統一使用《聽證會報名表》。
昆明市林業局將於6月4日前核實並確定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和旁聽人等聽證會參加人員名單,在雲南省電子政務門戶網站、昆明市林業局門戶網站公佈聽證會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聽證主持人、聽證人(決策發言人)、聽證監察人、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等聽證會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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