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日韩合并条约》签订始末——合邦请愿日韩合并

在日韩双方主流舆论要求合邦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开始行动,1910年5月30日,日本任命陆军大将、前陆军大臣寺内正毅出任统监。6月3日,日本内阁通过了《对韩国施政方针》。按照这一方针,吞并韩国后,设立总督府,“总督直接隶属于天皇”,在朝鲜半岛“有统辖一切政务之权限”,“委总督以大权,有发布有关法律事项、命令之权限”等。寺内正毅又据此拟订《合并实行方法细目》,方案包括改“韩国”国号为“朝鲜”等22项条款,并在7月8日被日本内阁通过。 而驻韩日本宪兵司令兼警务总监明石元二郎则侦察韩国各方面动静,并发布了集会演说的禁止令,以尽可能控制韩国人反对合并的骚动。

1910年8月17日,日本内阁正式批准了《日韩合并条约》;1910年8月18日,李完用主持韩国内阁会议,讨论日韩合并事宜,却因为学部大臣李容稙的坚决反对而未获通过。李完用又去疏通元老大臣闵丙奭、尹德荣等人,迫使他们赞成这个条约。又命李容稙为赴日慰问水灾的特使,令其即日登程,谁知被李容稙以患病为由拒绝。另外,李完用还去找到纯宗皇帝和太上皇高宗,请求他们的指示。这对皇帝父子见大势已去,被迫接受李完用的日韩合并要求,随后两人不约而同地哭泣。

韩奸李完用

1910年8月22日,汉城的日本军、警、宪全员出动,戒备全城,即使行人密语也要遭到审讯。大韩帝国政府在昌德宫之兴福轩举行了最后一次御前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李完用、赵重应、朴齐纯、高永喜等内阁大臣,还有政界元老代表金允植、宫内府大臣闵丙奭、侍从院卿尹德荣等人,以及皇族代表李载冕等,还有两名日本人——小宫宫内和国分象太郎参与监视会议。会议是在警备森严、极其秘密的情况下召开的。李完用在会议上说明日韩合邦已经不可避免,并说经过与统监府的交涉,内阁全体大臣一致赞成合邦,纯宗皇帝及皇族代表李载冕也被迫同意,其他皇族和大臣看见皇帝如此,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有金允植表示不可,他对纯宗说:“惟我韩国,非陛下一人之韩国也,不可轻易让于他人也。”但这只是消极的反对而已,无济于事,会议遂匆匆结束。而誓死反对合邦的学部大臣李容稙则被李完用有意不通知出席会议,他后来听说后,只能捶胸顿足地痛哭而已。

当天下午4时,李完用携纯宗皇帝之委任状与赵重应前往韩国统监府,向寺内正毅汇报了御前会议的情况后,便与寺内正毅在《日韩合并条约》上分别签字。1910年8月29日,条约正式生效,大韩帝国为日本所灭,朝鲜半岛也从此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日韩合并条约》全文如下:

韩国皇帝陛下及日本国皇帝陛下顾念两国间之特殊而亲密之关系,欲增进相互幸福,永久确保东洋平和,为达此目的,确信不如并合韩国于日本国者,两国间兹决定缔结并合条约。为此韩国皇帝陛下以内阁总理大臣李完用、日本国皇帝陛下以统监子爵寺内正毅,仍各任命其为全权委员。右列全权委员,会同协议,协定左开诸条:

第一条

韩国皇帝陛下将关于韩国全部一切统治权,完全且永久让于日本国皇帝陛下。

第二条

日本国皇帝陛下受诺其前条揭载之让与,且承诺并合全然韩国于日本帝国。

第三条

日本国皇帝陛下对韩国皇帝陛下、太皇帝陛下、皇太子殿下并其后妃及后裔,各应其地位,使享有相当之尊称、威严及名誉,且约供给十分之岁费以保持之。

第四条

日本国皇帝陛下对前条以外之韩国皇族及后裔,各使享有相当之名誉及待遇,且约供与必要之资金以维持之。

第五条

日本国皇帝陛下认以有勋功之韩人而应特为表彰者,授以荣爵,且与恩金。

第六条

日本国政府以前记并合之结果,担任全然韩国之施政,对遵守该地施行法规之韩人之身体及财产予以十分之保护,且图增进其福利。

第七条

日本国政府对诚意忠实尊重新制度之韩人且有相当资格者,其于事情所许之范围,登用为在韩国之帝国官吏。

第八条

本条约经韩国皇帝陛下及日本国皇帝陛下之裁可,自公布日施行之。

隆熙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内阁总理大臣 李完用

明治四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统监子爵 寺内正毅

日韩合并条约

《日韩合并条约》签订后,日本在朝鲜的殖民统治完全确立了。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大韩帝国的灭亡,日本正式吞并了朝鲜半岛并开始进行长达36年的殖民统治。

朝鲜画家崔革新笔下的《丧国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