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家长为了上学要假离婚??升学户口“残害”了多少家庭

为了孩子上个好学校,家长朋友们可谓不惜一切。

但是,最怕但是了哈,孩子爸爸名下还有一套房产是经开某校的,这就不行了,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房子,就不能“挂户”到奶奶名下入学了,这可咋整?

于是这位姐姐想了一个主意,那啥,要不咱假离婚吧!!!然后到103中这儿办个居住证,孩子不就顺利入学了么?

不论是上小学还是升初中,都必须进行中小学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按系统提示的要求正确填报所有信息,特别是填报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准确!准确!

已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不报名会影响孩子公办学位的派送和电子学籍的建立。

我市从2010年起实行中小学网上报名,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网上填报的信息、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地址进行公办学位派送,为每一个完成网上报名的孩子分配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并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孩子将无法获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也无法建立电子学籍。

而且,不进行网上报名将无法参加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的电脑派位和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于5月1日—15日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常住人口报名入口”,选择小学或初中学段,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5月1日-15日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口”,选择小学或初中学段,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于5月14日-15日持原籍户口和本市有效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并要及时将报名信息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由各区教育局于5月17日-18日自行组织补报,补报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年满六周岁才可以上小学。今年我市小学的招生对象为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孩子。


虽然9月3日出生的孩子仅比8月31日出生的孩子小了三天,但由于没有年满六周岁,按照教育部规定,未达到法定入学政策年龄,因此今年不能上小学。

并且,“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分别按规定对入学政策年龄进行了严格限制,200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将无法进行中小学网上报名,也无法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建立电子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