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11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整改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工作,坚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解决民生问题、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每年都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将饮用水源保护列入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重要内容。

2017年8月,市政府印发了《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主动将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纳入整改内容,做到提前谋划,要求各区市县对辖区内的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摸底排查、锁定问题、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同月,市人大制定出台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广安市饮用水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和强化了饮用水水源保护、二次供水等内容,明确了监管机关、企业的法律责任。

今年4至5月,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广安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检测信息共享及发布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流域上下游和饮用水源地实行生态补偿,对饮用水从源头到水龙头实施全过程监管,全力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此外,我市还印发了《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广安市2018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整合全市环境执法力量,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内容,开展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强化问题整改,市督查办、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组建了联合督查工作组,不定期地对各地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和问题整改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及早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