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公司的人員光收費不服務、還斷水、斷電,怎麼辦?

富一代

物業公司的服務範圍一般包括: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2、雨、汙水井及管道、化糞池的清掏; 3.水電、消防、電梯等設備等的正常運行; 4.公共場所、公共部位環境衛生;5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 6.小區車輛管理、7、秩序維護服務,協助業主做好治安防範工作;8、物業服務合同裡的其他服務。



首先物業公司光收費不服務肯定是不對的。但是大家又對所謂的物業公司不服務和不作為看法有不盡相同。

首先什麼是物業公司不服務?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提供以上我所寫的物業公司的服務範圍內的相關服務,小區衛生沒人打掃、秩序沒人維護、公區設備沒人維修養護、小區功能癱瘓無人問津等,這樣的問題確實是物業公司沒有提供給業主相關服務。如果是物業提供了這些服務,而是一些方面做的不好,那就是服務不到位,我們應該去業委會、居委會、物業管理所等相關部門反應、去投訴。由相關部門去處罰處理或者解聘物業公司,而不應因為某些服務不到位就拒絕繳納物業費。

現在小區樓高房密,人口眾多,每個人的觀念想法和立場都不相同。物業公司和業委會的很多決定都會因為個人觀念和立場不同,而有很多支持和反對的業主。所以說,物業公司很難做到讓所有業主都滿意。比如,業主進出門禁卡刷卡、停車位收費、夜裡禁止房屋裝修、小區跳舞等,無論物業如何決定,都會有很多人對這些決定不滿意,同樣也會有很多人支持。所以物業會遵循以多數同意為主,這樣就必然會觸及到少數不同意者的利益,不滿和認為不作為也就出現了。所以大家也要理解一下物業的難處。

當然,也的確有很多管理不當、胡亂收費、不作為的物業公司。就像你所提到的,私自給業主停水停電的。面對這樣的物業公司我們就要捍衛我們的權益,找到小區業委會或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房產局去舉報和投訴,並召開業主大會投票決議解聘不作為服務不好的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沒有私自給業主進行停水停電的權利。這個問題只要您收集相關證明直接到街道辦居委會或房產局物業辦去舉報,相信會很快處理。


小區物業人

可是物業真的可以停業主的水電嗎?答案可以肯定的答覆:不可以!只要不欠水電費,沒有任何人可以停。如果私自停水停電時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第134條的規定,如果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的行為,其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

物業公司和小區的權利和義務只有小區服務方面的,如果物業做的不到位,業主可以和物業商談物業費。物業實施的行為也只能是物業服務合同上面的一些東西。繳費和服務是業主和物業之間的法定義務。

水電和物業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供水供電部門直接用戶是業主,而不是物業公司。水電費的收取,應該是供電供水公司直接向業主收取。縱然是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也僅僅是一種委託代收水電費的行為,不是法定義務。只有當業主欠繳水電費時,供水和供電公司才能停水停電。當業主履行繳費義務後,應及時開通,不得影響業主正常生活。除供水供電公司外任何人不得停水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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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Yuan68921596

物業為什麼斷水斷電? 你認為什麼服務物業公司沒為你提供?

依筆者推測,這十有八九是欠繳物業費引起的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互相傷害的事件。


物業費是一個物業公司的底限,也是許多物業公司的七寸或命門所在!20%以下業主欠繳或拒繳物業費,就會讓物業公司著急,就會採取五花八門的手段催費,少數沒知名度的物業就會採取逐漸升級的暴力手段。

凡是物業服務滿意度差的小區,十成十收繳率低於80%,無一例外!

那麼物業公司為什麼會採取停水電這種手段來催繳物業費呢?筆者認為當今普遍存在的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所致!

業主認為服務不到位極少採取打官司這一途徑維權,物業公司也是。打官司的隱形成本較高,投入人力和時間、金錢看起來不值物業費。其時效性也讓人生無可戀。所以大家不約而同採取互相傷害的方式維權,矛盾由此發酵!這就是老話講的,一個巴掌不響,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業主欠繳物業費違法! 物業斷水斷電大部分也違法。

有個網友提供了這麼個例子:他們那裡是物業公司管理的機井打水供給小區,你業主不繳物業費,催繳一過期,立馬停你水,這種立杆見影的手段也是捏住業主的命門,這種違不違法就難斷了!



物業公司的理由:你不繳物業費,我憑啥給你服務?現官不如現管!

這種轉供電、自供水不同於市政供電供水服務,供電局和水務局也不管業主們投訴,講法理,他們與投訴業主間沒有合同義務!管不著!

所以物業公司採用斷水斷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也是權衡了利弊後維權的一個手段,看起來下作,實在是給逼急了所致!

聽說過這麼個例子:有個業主和物業極不對付,物業就碼準這業主生活習慣:晚回、洗澡!當業主晚上半夜回來洗澡,物業看準了浴室的浴霸開了五分鐘就以跳閘為由斷水!可想數九寒天那業主打上肥皂卻沒水了的狼狽樣子!


凡是這種欠物業費而引起的互相傷害每天都在發生,業主方和物業都應該反思,自己哪裡錯了!

希望雙方都理性地看待物業管理這個影響到幹家萬戶的不算新生事物的新生事物。

以和為上!


老包有時不在線

這些物業是從烏龍山下來的嗎?應該是一幫打家劫舍的土匪吧?如果是綠林好漢,都會講一個理字。

不知道題主的這個小區物業,是針對少數人嘛?還是全部人,如果是全部人,說明這家物業公司完全該淘汰了,這種情況下,問怎麼辦?物業沒有全體業主人多吧?打應該打不過業主吧?罵也應該罵不過業主吧?想想看,業主們要是團結一致,不是分分鐘就把物業公司清理出去了嗎?

不過,只要物業公司經過了註冊,申請,審核,就一定有部門管它,他再猖狂,只要業主團結,有理有據,道理是可以擺出來說的。


可是,如果人家服務了,你不給物管費,他不給物管費,又沒有其他辦法,如果你是物管,你會不會停人家水電呢?如果是光收費,不服務,你只要有證據,理由充足,何必磨磨唧唧的呢,直接大家聯合起來,要嘛要求物業進行整改,要嘛走人就是。

不過,要是隻有你一家人或者幾家人說物業不服務,就麻煩了,只有自己去請物業了。如果小區都說物業不好,又不團結,連個組織也成立不起來,這裡問怎麼辦?也是空了吹,回答問題的但是衝紅包來的,我也不例外,要靠的,還是業主們自己。

特別強調一下,物業停水電,是絕對錯誤的,就像你對物業不滿意,拿不交物管費做武器一樣。


微風細雨話蒼涼

客觀講是服務不到位,垃圾總是要清的吧?還有些事總是要乾的吧?如果真的什麼也不幹,那小區早就失去居住功能了。準確講是服務不到位,實話講,沒有服務到位的物業公司,總會有偷工減料的事情發生,觀察一下週邊那裡有超值服務?哪裡有無私奉獻?那樣事情是貨真價實?物業的做法符合社會潮流的!!!


女媧補天造人

題主提的問題不客觀,不理性。首先題主覺得物業人員在小區的服務有哪些呢?你需要的服務具體是指哪些呢?用一兩句很籠統的話來提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不嚴謹的。

另外再問一個問題,題主是否認為物業人員的不服務就是“幹事情”,那“幹事情”在題主的眼裡應該是些什麼事情呢?比如:小區門衛室的值班人員,他們在嗎?是不是沒有人呢?小區監控室裡的值班人員在嗎?沒有人在那裡守著嗎?難道題主認為監控室的人一天(況且這個崗位是三個人呢)只是看看監控屏幕,什麼事也不幹,就不應該設置這個崗位,或者設置了這個崗位後,就不應該得到報酬嗎?

還有,你說的還停水、停電?是經常停還是偶爾停?是供水公司檢修停的、天氣變化打雷擊壞設備跳閘停的電,還是物業公司的人故意停的?如果是故意停的,是隻停了你家的水,還是停了所有人的水?這些你為什麼不介紹出來呢?就是再高明的法官審案,也不可能僅憑短短的兩句話就給你結論吧?

提醒題主,提這種問題的時候,在你指責別人的時候,也要先介紹一下自己的情況,自己該承擔的義務是否做到。否則,誰也無法答覆你。即使答覆了,也是牛頭不對馬嘴的。


銳眼說小區

物業公司光收費不服務?謝謝你能提出這麼好的設想,要真有這麼好事,所有人都去開物業公司了!這完全就是謬論!

1.物業公司不服務?難道你的小區現在是垃圾滿天飛?經常被盜?車輛橫放?沒水沒電?到處燈壞?雜草叢生?如果真是這樣,你還能被這樣的物業公司收去費用,那還真是不知道怎麼說好!其實可以想得到,不可能會發生。再差勁的物業公司也做不到這麼囂張!

2.很多人認為物業非常簡單,就是請幾個保潔阿姨、幾個老頭保安而已。這樣的認知,也只能無語啦!物業雖說技術含量不高,但也沒這麼簡單沒這麼容易!小區供電、供水設施設備,排水、供熱、環境、綠化、交通、消防......哪個項目幾個人能搞定?

3.服務存瑕疵#不服務。不可否認,現實中存在物業公司服務標準比較低、服務存瑕疵的問題,物業行業在發展中這也是必須面對的。全國共十一萬家物業企業,其中超過90%以上的企業都是中小型企業,管理較為粗放,精細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路還長。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市場也將會逐步淘汰一大部分企業出局。據統計,行業集中度在加大,全國物業百強企業市場佔據接近三成。小企業會在大潮中慢慢退去!



物業公司服務標準差,如出現業主拖欠物業費來對抗,而採取斷水斷電來應對,這不合理,也涉嫌違規!

除非是供水供電公司委託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則當業主欠水電費時,物業公司可以採取停水停電措施。如果供水供電公司未委託物業公司代收,那物業沒有權力停水停電。

出現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未完全履行合同約定,還惡意停水停電。業主可以與物業公司協商或向相關部門反映與投訴。物業公司的行為損害到業主的利益,造成業主損失的,業主可以收集相關合理合法的相應證據起訴至法院!


韋小龍女

現在物業和業主之間的關係也是很緊張,當然是因為有不作為的物業、當然也有刁蠻的業主。印象中物業收取物業費,就是動輒停水、停電等等。這不我們小區物業要換水錶,不給發水卡,要水卡就必須繳物業費。

而且小區內經常性的停水,冬天冷的時候,問他們說不知道,應該是凍裂了,水廠再修。後來天暖和了,還是天天停水,還好大多數時間是避開早中晚吃飯時間,問物業,工作人員說不知道,是水廠的問題。後來他們拿水卡說事,業主們就都去水廠拿了。
其實物業把小區管理好了,方便大家的生活,在現在來說大部分人也是願意繳納的。就怕那些什麼活都不幹,就用自己的權利欺壓業主的。有什麼事你可以發個通知,不能做的事情,說明原因,最好是有說服力的。畢竟是生活的地方!

好在2018年對《物業管理條例》做了部分修改,其中就有可以拒繳物業管理費。具體內容在頭條上搜一下,就出來很多啦。希望可以相互約束、共同把生活和工作環境搞好。


九尾貓2008

物業光收費不服務還斷水斷電怎麼辦?說句真心話,大部分普通業主還真沒有辦法,原因很簡單,對抗力量不均等。

第一,業主看似人多,卻是一盤散沙。現在生活區,鄰里之間都未必認識,更不要說能團結一致了。有很大一部分小區都沒有業委會,即使有也不一定能對抗物業,有些業委會更是讓物業控制掌握了,自然不會為業主說話。再看物業,本身都是一些社會背景深厚之人才能經營,僱傭的也是社會上一些閒散人員,發生事情之後可以一鬨而散。而業主家就在這裡,跑也跑不掉,所以大家經常會看到物業人員暴打業主現象,見得多了,誰還敢反抗。

第二,業主即使受到不公平對待,也不容易從正規渠道得到解決。因為打官司的成本太大,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普通業主耗不起,還不如忍氣吞聲將就著。

第三,業主對自己的權力和義務不瞭解,反正都是物業說了算。這就形成了一個奇怪現象,物業收費時把業務說得很詳細,業主任何問題他們都能解決。等到業主真正需要物業幫忙時,又發現種種事物都在物業服務範圍之外,根本無人理會。

第四,物業管理不規範,從業人員不專業,收費支出不透明。物業為了多掙錢,往往會花很低的價格僱傭一些服務人員。例如安保人員歲數大,電工水暖工無證無技術,這些條件都造成了物業服務不到位,物業服務成了清倒垃圾的簡單服務。但收費物業決不含糊,畫條線就可以收車位費,安個門就可以收門禁管理費,不交錢就不能回家。業主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其實國家在推出物業管理制度時初衷是好的,希望能有一個專業的公司能替大家解決一些家務小事,但物業在發展過程中,有的物業走了歪道,從服務行業變成壟斷型暴利行業,普通老百姓對這樣的物業更是無可奈何,總不能換個地方住吧!還是希望有關部門能下決心整頓一下物業管理行業,能讓業主居住的更安心。


那隻牛

首先不知道題主所謂的不服務是指哪方面,是在物業的正常服務茫圍內,還是超出了正常的服務範圍。如果物業公司收了物業費而不提供正常的物業服務,業主有權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嚴重者可以聯合業主委員會要求更換物業公司。

再者,物業公司不能隨便停業主家的水、電,除非遇到搶修工作或者業主欠繳水電費。對於正常的搶修,要提前通過通告或業主群告知停水或停電的時間、原因以及大概的恢復時間,讓業主提前做好準備。


現在每個城市甚至每個城市區都有物業管理辦公室,業主遇到無緣無故停水停電,服務質量差等問題都可以向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部門投訴,維護自己正當權益。而且國務院於2007年八月份發佈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對物業公司的管理及服務作了明確的說明及規範,並對違反條例的處罰措施作了明確說明,可以說是業主維護自身權益的保護傘。

現在的物業公司越來越多,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只有全力把服務做好,才能成為業界凱模,也只有以優質的服務才能帶來業主滿意度,才能創造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