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穿越藥品有效期的迷霧

經常有朋友問我為什麼有的藥品有效期24個月;有的卻是18個月?為什麼有的藥品標註有效期至**年**月;又有的藥品有效期標註至**年**月**日?過了有效期的藥品可以吃嗎?過了有效期的藥品可以賣嗎?等等有關藥品有效期的問題,今天我就帶著大家,一起穿越藥品有效期的重重迷霧。

第一重:什麼是藥品有效期?

藥品有效期就是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該藥品在未啟封及規定的貯存條件下的使用期限。它是控制藥品質量的重要標誌之一,表示該藥品在未啟封及規定的(一般指說明書中要求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證質量的期限。

藥品有效期以藥品說明書上標示的有效期限為準,藥品每一最小包裝單位上都要標明該藥品的有效期,最小包裝上標明有效期後方可出廠銷售。對規定有有效期的藥品,應嚴格按照規定的貯存條件儲藏,並儘可能在有效期內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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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為什麼要規定藥品有效期?

因為大部分藥品的理化性質並不是很穩定,從生產後到使用完無論採取何種貯藏方法,隨著時間推移, 其效價(或含量)都會逐漸下降,以至無法使用,甚至會增加毒性,增加不良反應的發生幾率。所以為保證藥品質量,降低藥品不良反應規定了藥品有效期。

第三重:藥品有效期是怎麼確定的?

藥品有效期是以《藥品管理法》和《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為依據,參照《化學藥物穩定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中藥、天然藥物穩定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等技術標準,通過加速試驗、長期試驗來進行確定。

加速試驗是指選擇一個較為極端的條件下(一般選擇溫度40℃±2℃、溼度RH75%±5%)進行 6個月的考察,看看藥品的質量是否有變化;長期試驗是指把藥品長期放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分別在不同的時間點檢測藥品,看看藥品在多長的時間內能保證質量。有效期確定時將不同時間的取樣結果與0個月比較,由於實測數據的分散性,一般按95%的可信限進行統計分析,得出合理的有效期。如果試驗沒有取得足夠的數據,也可用統計分析的方法確定藥物的有效期(方法見藥典),若三批次統計分析結果差別較小取平均值,差別較大取最短值。做完上面兩個試驗,藥品的初步有效期就確定了。隨後可根據新藥監測期的數據,再進行調整變更。

藥品由於不同藥品的原料、工藝等不同,實驗的結果數據就可能不同,所以有效期就會不同。甚至同種藥品,由於廠家不同實驗獲得數據不同,因而有效期也會不同。這樣就會出現有效期18個月、24個月、36個月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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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重、藥品有效期是如何標註的?

藥品標籤中的有效期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標註,年份用四位數字表示,月、日用兩位數表示。其具體標註格式為“有效期至××××年××月”或者“有效期至××××年××月××日”;也可以用數字和其他符號表示為“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等。有效期若標註到日,應當為起算日期對應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標註到月,應當為起算月份對應年月的前一月。

目前藥品包裝上的有效期或失效期的表示方法有以下3種:

(1) 標明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某日,如標明有效期為2021年10月25日的藥,即指該藥可用到2021年10月25日。

(2) 標明有效期某年某月,如“有效期至2020年7月”的藥,即指該藥可用到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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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只標明有效期年數或月數這種方式標出的藥品有效期,可根據藥品生產日期或批號推算,一般規定藥品批號用6位數字表示,前兩位表示年份,中間兩位表示月份,末尾兩位表示日期。如標“批號190919”,有效期2年的藥,其有效期是到2019年9月19日,可以使用至2019年9月18日。

第五重 、過了有效期的藥品可以賣嗎?

藥品應實行效期管理,並利用計算機系統對近效期藥品進行預警,進入預警期的藥品應提前做好銷售安排,過了有效期的藥品應在計算機系統鎖定,並進行下架處理,不能再進行銷售。如果銷售或未及時撤架,會被界定為銷售劣藥,銷售劣藥被監管部門發現,將沒收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批發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違法零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

第六重、過了有效期的藥品可以吃嗎?

藥品有效期是能夠保證藥品質量的期限,過了有效期的藥品,不僅療效會下降,還可能會因為分解、氧化和發生其他化學變化而生成一些分解產物,有些分解產物可能會對身體產生不良影響甚至毒性作用。這樣一來,如果使用不僅不會起到治療作用,還有可能對耽誤病情或造成人身傷害。而且在規定的貯藏條件下,藥品生產廠家對有效期內的藥品承擔藥品質量保證,如果出現不良反應或更大的人體傷害,生產廠家會承擔責任。使用過期藥品,藥品生產廠家不再對藥品承擔質量保證,出現不良反應或人體傷害,生產廠家就不會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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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重、進口藥品的是如何標註的?

進口藥品常以“Expiry date”(截止日期)表示失效期,或以“Use before”(在……之前使用)表示有效期。各國藥品有效期的標註不完全相同。美國:按月-日-年順序排列,如9/10/2016或Sep.10th 2016,即2016年9月10日。歐洲國家:按日-月-年順序排列,如10/9/2016或10th Sep.2016,即2016 年9月10 日。日本:按年-月-日排列,如2016-9-10,即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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