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出现留抵可以吗,生产型出口企业如何考核税负

当月出现留抵可以吗,生产型出口企业如何考核税负

生产企业当月出现期末留抵是可以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缴税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19行“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免税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免抵税额”本年累计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第3行“应税劳务销售额”的“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累计栏+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本年累计栏)。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内销销项+免抵退销售额×征税率-进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内销销售额) *100%

假设某公司总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外销收入95万元,内销收入5万元,进项税金15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如下:

销项税金=50000*17%=8500元

进项税金转出=950000*(17%-13%)=38000元

应交税金=8500-(150000-38000)=-103500元

税负=[8500+950000*17%-(150000-38000)]/1000000*100%=5。8%

如此题,该公司未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为0,但由于是外销产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所致,又有征、退税率差,所以理论税负为5。8%。

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的三种计算公式:

1、免抵退税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当期免抵退税销售额)×100%

2、免抵退税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年度免抵退销售额×征收率-(年度进项税额+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抵退销售额]}×100%

注意:以上公式中的进项税额均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进项转出,起初期末留抵均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留抵数-下期(下年度)申报表当月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3、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增值税税负率=(内销销项+免抵退销售额*征收率-进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内销销售额)×100%

当月出现留抵可以吗,生产型出口企业如何考核税负


留抵税额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进项税额抵扣没有期限规定,当期没有抵扣完,可以在下一期继续抵扣。如果企业直到注销都没有抵扣完,可以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转入存货成本,在清算所得税时扣除。

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库存商品也就多。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留抵税金,同时也会有相应多的库存商品。如果只有留抵税金而没有实际库存,则涉嫌货物已发出但未计提销售,有逃税现象。

进项税留抵

本月进项有留抵,账务不必作多交增值税处理,仅是账务的处理的话。则不用处理进项税。

留抵税金是累计的,可以用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没有时间的限制。

已认证的进项税没发生销项税,是可以留抵到下个月用销项税减去前一个月的进项税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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