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家規定的津貼種類

各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家規定的津貼種類


各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家規定的津貼種類

各類事業單位允許發放的津貼種類


2013年6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針對機關事業單位違規發放津貼行為,發佈了《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對機關事業單位亂髮津貼補貼的現象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機關事業單位單位發放的津貼補貼範圍是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得自行增設或變相發放不符合規定的津貼補貼。

那麼,對於事業單位來說,津貼補貼是事業單位工資構成部分,因各事業單位從事工作任務、行業、崗位不同,國家規定各類事業單位規定的津貼也有所不同。各類事業單位國家規定的津貼有哪些呢?下面進行詳細整理,分類列出(主要以專業技術人員津貼為主):

第一類:

(1) 高等學校

主要設立課時津貼、科研課題津貼、研究生導師津貼。

(2) 中、小學校

主要設立課時津貼。

(3) 科研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科研課題津貼、科研輔助津貼、研究生導師津貼。

(4) 衛生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臨床津貼、防檢津貼。

(5) 農業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津貼。

(6)林業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護林津貼、林業技術推廣服務津貼、野生作津貼。

(7)水利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水利防汛津貼、血吸蟲疫區工作津貼。

(8) 氣象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氣象服務津貼。

(9) 地震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地震預測預防津貼。

(10) 技術監督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技術監督工作津貼。

(11) 商品檢驗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口岸鑑定檢驗津貼。

(12) 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環境汙染監控津貼。

(13) 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社會服務津貼。

第二類:

(1) 地質、測繪、交通、海洋、水產野外和水上作業事業單位

主要設立崗位津貼。崗位津貼按工作崗位設置,野外地質勘探工作人員的崗位分為九個類別,每個崗位類別設立一個崗位津貼標準;野外測繪工作人員的崗位分為八個類別,每個崗位類別設立一個崗位津貼標準;地質、測繪野外工作人員繼續執行野外津貼。

(2)交通、海洋、水產等事業單位

設立船員的崗位津貼,按船舶等級和實際操作崗位確定;

海上塔、臺、站工作人員實行艱苦島嶼作業津貼;

船員和潛水員繼續執行水上作業津貼。

第三類:

(1)藝術表演團體

設立表演檔次津貼和演出場次津貼;

藝術表演團體中其他專業人員的津貼發放,參照藝術表演人員的辦法執行;

藝術表演團體中的舞蹈、雜技、戲曲武功等表演人員的工種補貼,仍繼續執行;

在其他行業工作的執行藝術專業職務序列的人員,其職務工資按藝術專業職務工資標準執行,但其津貼要根據本行業的工作特點設立。

第四類:

體育運動員根據其在國內外重大體育比賽中獲得的比賽成績,發給運動員成績津貼。其標準按比賽層次和名次確定。

第五類:

金融單位設立責任目標津貼。


各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家規定的津貼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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