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問答:健身學院不退報名費怎麼辦?

知乎問答:健身學院不退報名費怎麼辦?

問:如題,本人在某健身學院辦了一張健身卡,並交了1500元報名費。參加了幾次健身後,感覺不是很滿意,就向健身學院申請退費,但是遭到拒絕。請問:我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官微課堂:

從你提供的信息來看,你與健身學院之間形成了一個服務合同,健身學院收取了你一筆“報名費”,該報名費可視為購買健身服務的預付款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所以,在你們的服務合同依法成立後,如果健身學院沒有違約行為,你是無權要求退還報名費的,這是為了依法保護市場交易的穩定性。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退還報名費呢?

一、合同法的視角分析

(一)合同存在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例如,健身學院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你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說得再具體一些,健身學院或者教練缺少相應的資質,但是對你隱瞞了真實情況而簽訂的合同,就屬於欺詐合同,你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該服務合同,退還報名費。另外,因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訂立的合同,例如,健身學院故意作誇大宣傳,號稱“一個月健身減肥十公斤”之類的,誘導你在缺乏判斷力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也屬於可撤銷的合同,在申請撤銷該服務合同的同時,可要求退還報名費

(二)健身學院存在違約行為的情形。例如,因為健身學院的原因,未能科學合理安排健身教練、健身項目或健身強度,或者對你的人身權造成侵害等,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你有權要求

解除合同退還報名費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視角分析

你作為消費者,購買了健身學院提供的服務,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一)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例如健身學院停業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二)江蘇等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定了更為具體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規定經營者以發行單用途預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者有權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內無理由要求退款。經營者可以扣除其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已經產生的合理費用。

(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例如健身學院故意隱瞞無資質經營的情形),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綜上,健身學院應否退還報名費,不可一概而論。消費者應區分不同情況,採用不同的應對策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僅供參考,感謝關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