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交警今年將展開26項具體行動整治交通違法行為

黃河新聞網訊(記者錢龍)為達到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幅下降和較大以上交通事故起數大幅下降的“減量控大”目標,4月27日,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了《太原市公安交警2020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要求從即日起至今年年底,交警支隊各部門圍繞重點,打造8大工程,全面展開26項具體行動。

據悉,《實施方案》將以小店區、晉源區、清徐縣亡人事故多發的區域作為重點檢查區域;以濱河西路、大同路,城市快速路,已通車的新建道路以及交通標誌、標線、設施不完善的路段作為重點檢查路段;以“兩客一危一貨”(指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危化品運輸車及貨運車輛)、工程運輸車(渣土車)、農村麵包車、農用三輪車和電動二輪車作為重點檢查車輛;重點對機動車無證駕駛、酒後駕駛、逆向行駛、假牌套牌、疲勞駕駛、分心駕駛、超速行駛、不禮讓行人,貨車超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十類重點違法,重型貨車、工程運輸車(渣土車)超限超載、遮擋汙損號牌、闖紅燈,小型麵包車超員載客、農用三輪車違法載人、電動二輪車闖信號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同時,《實施方案》對包含智慧交通提升工程、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等八大工程中涉及到的嚴格機動車和駕駛人准入管理、推進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提升城市道路渠化水平、開展好“一盔一帶”治理宣傳、加強旅遊客運安全管理等26項工作措施做了具體要求。

此外,2019年所屬車輛發生一般交通事故達10起或死亡人數達到4人的交通運輸企業,將被作為重點檢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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