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16歲因腳小嫁入大戶,從不讓子孫幫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到過

古代女子纏足的習俗起源於北宋後期,從南宋時開始逐漸興起,到明清時期已經十分盛行。那時候的女子之所以要忍受巨大的痛苦纏足,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博取未來丈夫的歡心。這是因為古代的文人雅士,對女子的小腳有著不同尋常的癖好,就連大文豪蘇東坡都不能免俗,留下了“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種誇讚女子纏足的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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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女子一般從四、五歲起就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之後方才將布帶解開。也有人因為習慣,腳上終身纏裹布帶。因為纏足極大地傷害了雙腳,所以古代的女子在纏足之後,走路十分不方便。但是在古代的文人雅士眼中,這種搖曳生姿的步態竟然成了一種別樣的美感,成為文人雅士們競相追捧的對象。

因為古代的女子在纏足之後,走路時的步態給人一種非常拘謹婉約的感覺,而且還有一種看起來搖搖欲倒、弱不禁風的風采,這種楚楚可憐的神態極大地滿足了封建士大夫的自我膨脹感。特別是對於那些手無縛雞之力的古代書生來說,這種優越感更是極大地滿足了他們的虛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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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古代女子的這種搖搖欲倒、楚楚可憐的神態,是建立在雙腳的痛苦之上的。正是因為纏足後的疼痛,使得她們在走路時小心翼翼,稍不注意雙腳就會疼痛不止,因此流露出痛苦的神情。可是古代的文人雅士對此卻毫不在意,反而認為這是一種獨特的美感。

古代文人雅士這種奇特的審美觀念,進一步推動了纏足的流行,到明清時期纏足已經深入人心,無論貧富貴賤盡皆纏足。而且,當時的人們認為,女子纏足後的“三寸金蓮”,不但要小,而且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如果當時的女子不纏足的話,會被認為將來嫁不出去,女子的父母也會因此感到面上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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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軍入關之後,曾經一度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是當時的人們寧願接受懲罰,也不願意放棄裹足。所以,雖然朝廷曾數次頒下嚴令,可是民間纏足之風仍舊盛行不止。見此情況,朝廷只好在康熙七年罷禁。從此之後,纏足之風更愈從前。甚至當時一位叫方絢的書生,還編寫了一部名叫《香蓮品藻》的書,書中將“三寸金蓮”分為了九品 、十友、十八名進行品賞,頗受當時文人士子的追捧。古人對“三寸金蓮”的迷戀,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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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隨著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的滅亡,纏足這種封建習俗也隨之廢除。但是在當時的很多偏遠地區,纏足仍然沒有被徹底禁止。例如在當時的福建省連江縣,那時候出生的女子還是要在父母的要求下纏足。直到今天,在當地仍然還能看到一些裹著小腳的老太太,她們中最小的都有八九十歲,年齡大的都在百歲開外了,應該是歷史上最後一批裹小腳的女子了。

她16歲因腳小嫁入大戶,從不讓子孫幫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到過

古代的女子,不但要承受纏足帶來的痛苦,而且在封建禮教的影響下,她們從來都不會將小腳示人,一生中只有她們的丈夫可以看到。例如劉娘,她就是最後一批裹小腳的女子之一。她在16歲那年因腳小嫁入大戶,也因為小腳承受了常人難以想象的痛苦。她的一生從不讓子孫幫她洗腳,90年來只有她的丈夫看到過。

劉娘和當時的很多女子一樣沒有名字,以前人們叫她劉氏,後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人們開始改口叫她劉娘。她這一輩子養育了7個子女,活了105歲,是家族裡年齡最高、輩分最長的人。子女們對她都非常孝順,兒孫們也都非常尊敬她。但是,她這一生卻從來不讓子孫幫她洗腳。因為在她看來,小腳裡裹著的不光是她童年時的痛苦記憶,更是她心裡的一道傷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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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娘這輩子吃了許多苦,她的一生都被這雙小腳禁錮在村子裡,從來也沒有獨自出過遠門,只能一輩子踩著細小的步伐,蹣跚在村裡那條老舊的青石板路上。

纏足的盛行,離不開古代那些酸腐文人的推波助瀾,例如清朝方絢這種自詡為“香蓮博士”的文人。除此之外,在古代封建禮教的影響下,纏足還有一個目的就是將女子禁錮在閨閣之中,不讓她們拋頭露面。正如同清末著名教育家如賀瑞麟,在《改良女兒經》中所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她16歲因腳小嫁入大戶,從不讓子孫幫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到過

真是令人無法想象,纏足這種陋習在古代竟然能夠流傳數百年之久。由此可見,在封建禮教的壓迫下,古代的女子要承受多麼大的痛苦。幸運的是,這種陋習現在已經被完全廢除,現在的女子再也不用遭受這種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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