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抄起拖鞋打人一时爽
后果担起来悔断肠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人杨某利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时间:2018年11月22日15时30分许
地点:在海口市美兰区一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处
过程: 交警正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被告人杨某利因其朋友张某某打电话让他赶到该处,杨某利当时酒后用电动车拦在马路中间阻拦民警对现场的拍照取证,还用脚上的拖鞋追打到一名协警的右手臂,并拿石头准备砸协警时被人拦下来 。
2019年8月7日23时许,公安机关在海口市某KTV359包厢将被告人杨某利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杨某利于2004年3月8日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2014年1月27日刑满释放。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利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被告人杨某利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利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杨某利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