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資股權投資明確鬆綁,但存在這十類情形的企業被納入負面清單

11月13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加大保險資金對實體經濟股權融資支持力度,提升社會直接融資比重。

《通知》共十條,核心內容是取消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的行業限制,通過“負面清單+正面引導”機制,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把該管的管住管好,不該管的堅決放權。”不久前,銀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副主任羅豔君表示,要以深化改革為動力,提升保險資金管理的專業化水平,持續簡政放權,賦予市場主體更多投資自主權。

提供長期穩定資金

實際上,取消險資投資限制早有端倪。2018年10月,銀保監會對《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並就修訂後的《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主要內容就涉及: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股權投資的行業範圍限制,通過“負面清單+正面引導”機制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今年7月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設備融資租賃和與創業相關的保險業務。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

股權投資具有長期性、抗經濟週期能力強等特點,與傳統投資資產的相關性弱,和保險資金期限長、追求長期收益的特點相一致。

自2010年《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發佈以來,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自主決策、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開展股權投資,投資能力和運作水平持續提升。經過多年發展,企業股權已經成為保險資產配置的重要品種。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9月末,保險資金通過股權直接投資、股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投資企業股權規模2萬億元,佔保險資金運用餘額的10%,成為金融業可提供股權性資本的主要機構投資者。

銀保監會表示,保險資金開展的股權投資在滿足行業資產配置需要、分散投資風險的同時,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現代產業體系發展提供了長期穩定資金,促進了產業整合和優化升級。

標的企業不得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明確財務性股權投資的概念;取消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於保險類企業、非保險類金融企業和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養老、醫療等特定企業要求,允許保險機構自主選擇投資行業範圍,擴大保險資金股權投資選擇面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對險資的投資給予了各類支持,也明確了房地產等領域不能投資。《通知》規定,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可在符合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條件下,綜合考慮償付能力、風險偏好、投資預算、資產負債等因素,依法依規自主選擇投資企業的行業範圍。但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所投資的標的企業不得存在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包括開發或者銷售商業住宅等情形。

險資股權投資明確鬆綁,但存在這十類情形的企業被納入負面清單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從此次政策可看出,在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方面,險資的作用受到認可,投資範圍增加。險資的進入有助於擴大企業融資,政策也明確此類資金不能進入到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域。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其強調的是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域,主要是指住宅類的業務,但是對於一些複合型的地產企業類似從事新能源汽車等企業,還是可以享受險資的投資的;二是其強調的是財務性投資投資的穩健,而對於戰略性的投資,本身沒有問題。後續各類戰略性投資的案例會增加。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保險資金股權投資監管政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大保險資金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和科技企業的股權融資支持,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推動經濟體系優化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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