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特辑】向努力的你们致敬(四)

个人简介:

刘江涛,男,汉族,32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一特辑】向努力的你们致敬(四)

在调研工作方面,刘江涛同志累计完成调研3篇,其中,《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探讨》一文在全国“阎良杯”借贷关系法律调整与医患纠纷处理研讨会上获得优秀奖。撰写信息四十余篇,多篇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司法建议4篇、案例分析1篇、司法统计分析1篇。

刘江涛同志工作勤勉敬业,能够顾全大局。其妻生产,时至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关键时期,该同志能以大局为重,排除万难,主动放弃陪产假,一门心思搞工作,所办理案件在院评查中皆为合格。在办理好案件的同时,该同志长期以来担任执行二庭廉政监察员、中共阎良法院第四党支部组织委员,上传下达、协调组织,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廉政监察员,被阎良法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法官寄语:

干执行工作如同做人,要的就是实实在在!

获奖情况:

刘江涛,男,1987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该同志于2014年进入阎良区法院工作以来,特别是从事执行办案工作以来,立足本职、勤奋工作。2017年收案160件,结案154件;2018年收案165件,结案160件; 2019年全年结案226件,结案率达94.56%,位居前列。

2017年,该同志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廉政监察员”荣誉称号;201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2019年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9年被授予阎良区五四青年奖章。

先进事迹: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业务素养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该同志始终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做到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同心同德,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坚守着正确的政治立场。在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的基础上,刘江涛同志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及执行工作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例如该院执行指挥中心投入使用及网拍业务上线以来,刘江涛同志认真学习该中心的各项操作,通过了实战考验,并完成该院首次网络司法拍卖。该同志不断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了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扎实工作,践行司法为民要求

自2015年独立办案以来,该同志勇挑重担,不惧艰难,不仅在办案数量上领先,案件质量上也丝毫不放松。例如该同志承办的李某申请执行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信息标题为《千方百计深挖执行线索 几经周折追回农民工工资

》。家住四川宜宾的李经某人介绍来到阎良其老乡王强承包的某工地从事建筑施工,工程干完了,但劳务费却迟迟拿不到手。当躺在山东某医院的李某接到承办人的领款电话时,李某竟激动的泣不成声。到法院领完案款,得知承办人为办理该案所付出的艰辛努力,感动的泪流不止,握住刘江涛同志的手一谢再谢,久久不愿离去。此举及时、高效的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攻克执行难

今年是“基本解决之难”的决胜之年,刘江涛同志以“为解决执行难工作添砖加瓦”为己任,深挖执行线索,强化执行措施,全力以赴兑现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例如该同志撰写的《闻令而动、雷厉风行——执行二庭全员奋战终扣车辆》信息中,当该同志得知自己承办的案件所涉车辆被西安交警新城大队协助扣留后,第一时间向领导进行汇报,并全庭出动前去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面对情绪激动的案外人李某一行,承办人沉着冷静,一方面安排干警对案外人做释法明理工作;另一方面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请求就近协调警力,增援执行。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后,案外人李某一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清醒的认识,主动离开交警新城大队。鉴于车辆故障不能上路,承办人联系拖车将涉案车辆拖回阎良,最终排除万难,完成扣押任务。此举有力的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司法权威。

四、排除万难,服务执行工作大局。

刘江涛同志工作勤勉敬业,能够顾全大局。其妻生产,时至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关键时期,该同志能以大局为重,主动放弃陪产假,一门心思搞工作,所办理案件在院评查中皆为合格。在办理好案件的同时,该同志长期以来担任执行二庭廉政监察员、中共阎良法院第四党支部组织委员,上传下达、协调组织,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廉政监察员,被阎良法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发挥特长,做好宣传调研工作

刘江涛同志在执行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他不仅仅停留于实务方面的工作,而是从理论研究的高度来指导具体工作。在历次征文活动中,该同志踊跃投稿,他撰写的《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探讨》一文在全国“阎良杯”借贷关系法律调整与医患纠纷处理研讨会上获得优秀奖。此外,他还撰写信息四十余篇,多篇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司法建议4篇、案例分析1篇、司法统计分析1篇。

六、廉洁自律,切实树立崭新形象

从事法院工作四年以来,刘江涛同志始终把“便宜不沾,送礼不收,关系案不办”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人情案、多钱案、关系案不是没有,而在该同志身上却起不到“润滑剂”的作用。作为执行二庭廉政监察员,该同志以上率下,高标准、严要求,对全庭干警警钟长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常态,庭室干警廉洁自律、庭室工作风清气正。

刘江涛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执行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责编:陕西法制网 郑黎波

值班主任: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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