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还没用的天津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延至这一天


速看!还没用的天津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延至这一天

今天,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4月30日零时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小客车指标使用及业务办理的通告》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小客车更新指标和被盗抢车其他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限的通告》内容,个人及单位名下小客车指标及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限也进行了延期调整。


市交通运输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指标或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于1月24日(含)至4月29日(含)之间到期的,如未使用或未申请,有效期自4月30日起延长60日,即延长到6月28日;指标或指标申请资格于4月29日(含)之前取得且有效未使用或未申请的,可在原有效期的基础上延长30日;4月29日前已办理延期的指标及指标申请资格按实际办理结果执行。目前,市民可自行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或打印小客车指标。


市交通运输委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请注意指标及指标申请资格的有效期,及时使用或申请。逾期未使用或未申请的,指标或指标申请资格将失效,且不予恢复。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8890便民服务热线转调控专席进行咨询,市交通运输委调控部门将通过热线咨询、业务办理等渠道全力为市民做好服务。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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