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心学,何为?

实用心学,何为?

《传习录》中记到:

有一位下属官员,长期听阳明先生讲学。有一次,他对阳明先生说:“这个学说非常好,只是我因为文书诉讼等公务太繁杂,没有时间去学习。”

阳明先生听后,说:“我什么时候教你脱离文书诉讼,凭空去学习?你既然有官司上的事务,就从官司上的事上学习,这才是真正的格物。比如,你在审理一个案子时,不能因为当事人应对无礼,就产生怒气;不能因为对方言语婉转,就心生欢喜;不能因为厌恶他的嘱托,就刻意整治他;不能因为他的私下请求,就徇私顺从他;不能因为自己的事务繁琐,就随随便便决断;不能因为旁人罗织罪名加以诋毁,就依据这种诋毁来处置。这里所说的各种情况,都是私欲,只有你自己知道,必须精细省察,仔细克治,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偏颇,以致扭曲了是非,这就是格物致知。处理文书与诉讼,无不是实实在在的学问,如果脱离具体事物去学习,只能落得个一无是处。”

在这里,王阳明讲得非常明确:在事上格物。

你的工作是什么,你平常做什么事,就在你的工作中、就在你所做的事情上,去格物。

我们说过,格物,格是革除,物是事和物,即事物,及事情。格物,就是在做事情的时候,革除内心的杂质,使内心恢复本性。

内心的本性,就是天理,就是良知。

当我们面临一件事情时,我们很容易被这件事情中的方方面面所影响,或动怒,或欢喜,或厌恶,或别扭,或愧疚,或傲慢,或自大,或自卑,等等等等。

如此之多的情绪,都是在事情中产生的。要在事情中省察克治,把所有的情绪,消灭,保持心灵的平静、纯净。

这就是学习,这就是修炼。

这也就是知行合一。

对此,王阳明还说:“如果真把握了知行的实质,只要说一个知,就已经有行在;只要说一个行,就已经有知在。古人之所以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那是因为世上有一种人,只知道闷着头去做事,不知道在事情中进行省察,这是胡乱作为,所以必须先说一个知,才能让他行得对;又有一种人,凭空去省察,不去切实行动,也就是空想幻想,所以必须说一个行,才能让他知得真切。”

从中,我们看到,知行合一,和禅宗神秀大师的“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的意思是一样的,就是在事情中,做到时时勤拂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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