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可支配收入6561元,广西一季度居民收入出炉,低于全国平均数

4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31省(区、市)2020年第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广西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1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第21位。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6561元,广西一季度居民收入出炉,低于全国平均数

广西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1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61元,同比名义增长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1元,实际下降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41元,实际下降4.7%。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7109元,下降0.7%。

梳理发现,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天津、福建、山东以及辽宁等9省份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人均收入过万的省份均为东部地区省份,其中上海以19621元居首位;北京紧随其后,为17874元。

人均可支配收入6561元,广西一季度居民收入出炉,低于全国平均数

2020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

统计数据显示,广西自治区2020年第一季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1元,低于全国8561元的平均水平,在全国的31个省(区、市)中列第21位。

在全国五个自治区中,内蒙古以7844元领衔,广西6561元排第二位,宁夏5676元居第三位,新疆4912元位列第四,西藏3818元居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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