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礦工頻繁到小煤礦應聘,故意製造工傷事故騙近百萬賠償款

4名礦工頻繁到小煤礦應聘,故意製造工傷事故騙近百萬賠償款

湖南省醴陵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在一起研討這起“工傷碰瓷”詐騙案。 郭秀峰 攝

法治週末記者 劉希平

法治週末特約撰稿

郭秀峰 黃衛國

4名來自重慶的礦工結夥四處流竄,到小煤礦應聘,故意製造工傷事故並在送醫後拒絕接受系統治療,以此迫使煤礦主拿錢了難。不到3個月時間,4人先後在雲南、河北、湖南實施作案,騙得工傷賠償款高達95萬元。

6月28日,經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趙申艮、趙月林、龔存斌、趙聲發4名被告人因詐騙罪,被醴陵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並各處罰金三萬元至一萬元不等。

那麼,這4名礦工又是如何通過“工傷碰瓷”,來斂取不義之財?隨著該案件的一審宣判,他們的一些作案細節也慢慢地浮出了水面。

4名礦工頻繁到小煤礦應聘,故意製造工傷事故騙近百萬賠償款

組團實施“工傷碰瓷”詐騙

重慶市巫山縣是我國南方一個煤炭資源較豐富的縣。由於當地煤礦遍佈,家在巫山縣的趙申艮做過多年的煤礦工人,他對煤礦管理十分熟悉,並且曾經調解過工傷事故。

因為職業習慣和調處過煤礦工傷事故的經歷,趙申艮認為私人承包的中小型煤礦由於投入較少,安全生產設施普遍不完善,特別是隨著煤礦安全生產整頓後,一般每班從事採煤作業的工人較少,發生工傷事故後,煤礦主往往選擇息事寧人,私下賠錢了事。組團製造煤礦“工傷”事故,詐騙煤礦主錢財,便成了趙申艮的一條發財捷徑。

因此,在巫山縣當地煤礦大批整頓關停後,喜歡賭博又欠下一大筆外債的趙申艮,便糾集當地失業礦工趙月林一起,打算炮製工傷事故以騙取賠償款,趙申艮的外甥龔存斌和一起做過煤礦工人的趙聲發及雷邦鬥、馮學保(均另案處理)也加入該團伙,這群人開始流竄各地作案。他們多次前往湖北、湖南、陝西、河北等省份,專盯中小煤礦下手。

這幾人分工明確,經常是四五個人合夥作案。由雷邦鬥等人負責踩點,先期通過招工方式進入所確定的詐騙對象,稍事穩定並瞭解到該煤礦仍需招聘工人後,立馬聯繫團伙中的“傷員”假裝應聘進礦工作。趙月林一併通過應聘進礦,負責指導“傷員”假裝負傷。再由趙申艮代表家屬與礦主談判索賠。

為獲得逼真的受傷效果,團伙中的“傷員”通常會在礦井裡故意擦碰出一些傷痕,“有一次假裝摔倒,砸到礦車上差點喪命”。曾在煤礦工傷詐騙中扮演過“傷員”的龔存斌交代。他們甚至成功騙過了醫生——“傷員”把頭偏到一邊,照CT時會顯示重影,導致醫生誤判傷情。由於傷者身體皮下淤血,又堅稱自己偏癱。醫生拿不準其是否神經受傷,只能以傷者描述為準判斷傷情。

“一旦詐騙得手,共同參與當次詐騙作案的成員便將所騙的贓款扣除車費及日常開支後進行瓜分,擔任煤礦工傷詐騙‘傷員’一般會視詐騙金額多分得幾千元到數萬元不等。”辦案檢察官李柏桃向法治週末記者介紹。

據被告人交代,起初在流竄全國部分煤礦主產區實施“工傷”詐騙作案時,他們定的詐騙索賠金額一般是一兩萬元。後來,隨著作案手法越來越嫻熟,加之他們發現被騙煤礦無一家報案,更是一發不可收拾,索賠金額也從1萬元提高到數十萬元不等。

4名礦工頻繁到小煤礦應聘,故意製造工傷事故騙近百萬賠償款

三個月三地詐騙近百萬

2018年9月,趙申艮、趙月林、龔存斌和雷邦鬥準備再次以偽造工傷事故的方式實施詐騙活動,由雷邦鬥選擇實施詐騙的煤礦,龔存斌扮演受傷工人、趙月林扮演工友、趙申艮以親屬名義向煤礦索要賠償。

2018年9月初,雷邦鬥到湖南省醴陵市某煤礦踩點先行進礦務工,後又介紹趙月林、龔存斌二人以務工名義應聘進礦。同年9月9日,龔存斌、趙月林二人在煤礦井下作業時,龔存斌故意從高處摔下而後假裝陷入昏迷狀態,由趙月林通知礦上其他工作人員將其送往醫院治療。

煤礦礦主劉某獲悉後第一時間趕到醫院,得知龔存斌頸椎錯位,身體左側癱瘓無知覺。在醫生建議下,劉某將其轉院至株洲一醫院進行治療。轉院後,劉某通過趙月林聯繫上龔存斌的舅舅趙申艮。趙申艮提出私了,要求公司一次性賠償人民幣40萬元。同時,龔存斌拒絕做手術,甚至採取拔針管、絕食等行為抗拒治療。劉某無奈,只好與龔存斌簽定賠償協議並一次性賠付了40萬元。詐騙得手後,除租車等花費1萬元開支外,龔存斌分得贓款112500元,趙申艮、趙月林、雷邦鬥每人各分得92500元。

2018年11月,這一夥人在河北省邯鄲市故技重施,馮學保先到峰峰礦區某煤礦踩點,而後通知趙月林、趙聲發應聘至該煤礦上班。11月9日,趙聲發在進行採煤作業時,假裝被石頭砸傷,而後假裝陷入昏迷。在醫院治療時,又故意裝病,待醫院給出病情有可能嚴重的結論後,被告人趙申艮再次以親屬名義向煤礦提出高額索賠,共騙得40萬元。除去費用後,趙申艮、趙月林、馮學保各分得95000元,趙聲發分得115000元。

2018年10月初,趙申艮、趙月林和馮學保等人又在雲南富源縣某煤礦騙得該煤礦15萬元。除去費用後,趙申艮、趙月林均分得45000元,馮學保分得55000元。

“偏癱”礦工學駕照露出破綻

2018年11月初的一天,老家在重慶的上述煤礦主劉某回到老家,多方打聽龔存斌的情況。幾經聯繫,劉某瞭解到龔存斌當時正在其老家重慶巫山縣一所駕校學車,看上去很健康。此外,劉某還通過當地朋友瞭解得知,替龔存斌出面處理工傷事故的趙申艮,不僅還清了所有債務,還準備在重慶巫山縣承包一家茶樓。此前與趙申艮一起在巫山當地煤礦務工的趙聲發,前兩年家中建房欠下的十餘萬元欠款也在幾個月之內全部還清。

感覺上當受騙後,劉某立即趕回醴陵市並於11月7日向市公安局報案。警方接警後,迅速派員到重慶巫山縣對龔存斌的情況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龔存斌回到重慶巫山縣期間不僅考了駕照,還可以騎摩托,根本不像此前受過嚴重工傷的人。有證據證明劉某可能遭遇了“工傷事故”詐騙團伙,醴陵市公安局遂奔赴重慶巫山、貴州等地,分別將趙申艮、趙月林、龔存斌,趙聲發抓獲歸案。

由於該案涉及犯罪嫌疑人較多、涉案地域較廣,案情異常複雜,獲悉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後,醴陵市檢察院立即組成專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取證。公安民警頻繁往返重慶、貴陽、鄭州、邯鄲等地,行程上萬公里,最終確定涉案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及活動規律,最終一舉將龔存斌、趙聲發、趙月林、趙申艮等人抓獲歸案。

案件移送至檢察院後,醴陵市檢察院第一時間依法作出了審查逮捕決定並引導公安機關加大偵查取證力度,儘可能地做好追贓挽損工作。

2018年12月20日,醴陵市公安局依法凍結被告人趙申艮涉案贓款25萬元、並分別扣押了趙月林、趙聲發違法所得22500元、49800元。案件審理期間,趙聲發的親屬通過醴陵法院退賠給被騙的河北峰峰礦區某煤礦違法所得65200元,得到該礦諒解並出具從輕處罰意見書。

4月9日,醴陵市檢察院一方面依法將該案向醴陵市法院提起公訴,另一方面督促公安機關加大了對當時尚在逃的兩名同案犯雷邦鬥、馮學保的追逃力度。

法院經開庭審理,於6月28日依法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趙申艮、趙月林有期徒刑十一年,並各處罰金三萬元;判處龔存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判處趙聲發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對公安機關凍結的違法所得共計387500元返還給各被害單位,並對尚未退繳的違法所得予以繼續追繳。

另據瞭解,醴陵市公安局經啟動網上追逃程序後,該案的另外兩位涉案犯罪嫌疑人雷邦鬥、馮學保已先後於6月被抓獲並提請醴陵市檢察院予以批准逮捕,檢察機關亦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礦主用工不規範

礦工碰瓷頻頻得手

“這是一個典型‘工傷碰瓷’,以苦肉計騙錢,涉嫌詐騙罪。這個案件案發有偶然性,因為受騙者發現‘工傷事故’傷員出院沒多久就在學駕照而懷疑受騙。最後證明對方果然是鑽了工傷的法律漏洞。”李柏桃說。

根據勞動法,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屬於工傷,由用人單位賠償。如果用人單位繳納社保的,則由社保基金賠償。實踐中,如果社保未繳,則由用人單位賠償。就如本案,第一天上班就“工傷”,社保還未繳納,加上對方私了的賠償金額,比法定工傷賠償金額低,故用人單位自認倒黴賠償了事,卻不知一切都是套路。

“‘工傷碰瓷’一般是團伙作案,有受傷者、談判者,甚至還有掌握一定醫學專業知識的人員參加,他們對工傷理賠的流程與數額熟門熟路。”參與承辦本案的醴陵檢察院公訴局局長何秋花對記者說。

法治週末記者在採訪中獲悉,這種類似的“工傷碰瓷”有幾種類型。一種類型是上下班,找熟人制造交通事故,然後進行工傷理賠。一種類型是在無人監控或僅有團伙成員在場的地方自己製造受傷。

“這些都是‘苦肉計’,容易得到同情與賠償。這種事故一般在上班後數天或者數月內發生,之後提出私了解決。而案發基本是因為在其他地方有過類似事故,偶然發現。”李柏桃說。

李柏桃提醒,安全生產單位要提高警惕,予以重點監控,發現可疑工傷,不要私了,而是走正規的工傷認定程序,進行調查,以及在勞動能力鑑定後在進行賠償,如此碰瓷者則會知難而退。

據參與承辦此案的醴陵市公安民警周敏透露,趙申艮等人屢次作案得手的原因與其熟悉煤礦工傷理賠程序,團伙之間協作配合有關。

與周敏一起參辦此案的民警介紹說,一開始,辦案民警看了醫院照的X光片等材料,龔存斌確實受了傷,而每次“傷者”在醫院接受檢查時,由於不配合,醫生對得出的初查結果也無法排除嚴重受傷的可能性。由於初步檢查結論無法排除可能性,詐騙團伙又抓住了中小煤礦礦主用工不規範、不想曝光、出了事故後選擇息事寧人的心態,才屢屢得手。

據瞭解,多名被告人先後向辦案民警和承辦檢察官交代,該團伙先後多次在湖南、河北、雲南等煤礦較多的省份作案,在聯繫發案地的警方協查時,發現卻無一煤礦礦主報案。而本案唯一選擇報案的礦主劉某要不是聽人說起龔存斌回家沒多久就在考駕照也絕不會懷疑上當受騙,那麼,龔存斌等人還將繼續上演“工傷事故”詐騙騙局。

案發後,公安機關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向被騙煤礦瞭解情況時,除本文披露的3家煤礦積極配合偵查外,另外被騙的煤礦認為被騙金額不大,對公安的調查取證均不予積極回應。

“如此一來,因相關證據鏈不完整,只能就能查實的3次工傷詐騙依法追究相應刑事責任。”李柏桃如是說。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法治週末報】創作,獨家發佈在今日頭條,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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