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防部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辦公室 機構改革最新進展分析

來源:國防科技要聞 作者:袁政英 魏俊峰

美國防部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辦公室 機構改革最新進展分析

7月13日,美國防部副部長沙納漢簽署“研究與工程、採辦與後勤副部長辦公室重組”備忘錄。這份17頁的備忘錄公開了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辦公室下屬機構的組成情況,同2018年1月國防部發布的備忘錄相比,新版組織結構圖出現明顯變化。目前相關改革方案已提交國會,待國會進一步審議。

一、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辦公室

組織架構調整方案

美國防部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辦公室 機構改革最新進展分析

美國防部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辦公室 機構改革最新進展分析

根據備忘錄,國防部研究與工程副部長的使命是聚焦未來,以國防部首席技術官的身份推進技術和創新。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辦公室增設一名副部長幫辦,直接向副部長彙報工作,並管理和監督其他下屬機構(國防科學委員會除外)。備忘錄取消了研究與工程副部長所屬的助理部長和助理部長幫辦職銜,下屬機構改為局級。

目前方案中研究與工程副部長下屬機構調整為“一委、二局、四附屬、五直屬”的部門架構。“一委”為國防科學委員會,其職能及構成基本保持不變。“二局”為研究與工程副部長下設的兩個職能部門,即研究與技術局和先期能力局,局長與助理部長同級,但人員任命無需參議院批准。其中,研究與技術局下設2名業務副局長和5名局長助理,分別負責戰略技術保護與開發、研究/技術與實驗室、微電子、網絡、量子科學、定向能和機器學習;先期能力局下設2名業務副局長和4名局長助理,分別負責任務工程化與綜合集成、研製試驗與鑑定、網絡化指控與通信、空間、自主和高超聲速。

“四附屬”機構分別為國防技術信息中心、聯合儲備局、國防微電子局和國防部試驗資源管理中心。其中,前三個附屬機構歸研究與技術局管轄,國防技術信息中心和聯合儲備局由局長直接領導,國防微電子局則由戰略技術保護與開發副局長領導。國防部試驗資源管理中心歸先期能力局研製試驗與鑑定副局長領導。

“五直屬”機構直接向副部長幫辦彙報,分別為國防創新小組、戰略能力辦公室、戰略情報分析室、導彈防禦局和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根據《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要求,研究與工程副部長將在2019年3月1日前向國會國防委員會提交一份決定戰略能力辦公室去留的計劃,內容涉及在2020年10月1日前撤銷/轉移或保留該辦公室全部/部分職能及項目的時間表、辦公室項目風險降低策略、其與軍種採辦及快速能力辦公室、研究實驗室、DARPA等部門的關係評估等內容。

二、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職責總覽

根據備忘錄,研究與工程副部長將扮演國防部長及常務副部長在所有研究與工程領域的首席參謀(PSA)兼顧問角色,其主要職責可概述為以下五大類:

一是制定政策統籌指導國防科研工作。作為國防部首席技術官,研究與工程副部長將以推動科技發展和創新為主要任務,制定並落實權責範圍內的國防部指令及指令型備忘錄、政策和程序。主持國防部吸引非傳統技術提供商參與項目的各項倡議,並評估以新的方法使用既有能力擊敗潛在對手的機遇。制定國防部研究與工程優先發展事項,確保其與國防部長的政策導向一致。

二是決策管理推進科研工作有序運行。研究與工程副部長將決策提出國防部技術和新興能力戰略投資方向和準線,充分響應新興威脅和技術機遇;行使對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導彈防禦局、國防技術信息中心、國防微電子局和試驗資源管理中心的授權、指揮與控制權,酌情確保這些機構擁有完整的管理結構及流程,以便在預算內按時交付研究和工程項目;組織開展全球技術趨勢跟蹤,評估潛在/新興威脅,以此分析美國擊敗潛在對手的能力;決策建立試點計劃,引入靈活的實踐經驗推動國防科技創新、發展、利用和轉化;甄別並降低商業技術和非傳統國防合作商的進入壁壘;參與1D類採辦計劃剩餘壽命週期內的所有里程碑決策,支持里程碑決策機構;主導國防部研究、工程和技術開發項目及相關活動的計劃進程,酌情采取措施解決上述進程中產生的問題。

三是實施監督有效降低國防科研風險。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負責監督國防部所有的研究和工程、技術開發、技術轉化、原型、實驗、研製試驗活動及項目。(一)在重大國防採辦項目上,在(1D類)“里程碑A、B”決策、低速/全速生產之前以及國防部長認為適當或要求的時間點進行獨立技術風險評估,就關鍵性能參數、技術成熟度、可靠性增長預估、互操作性和網絡安全態勢等方面的進展情況為國防部長提供意見。應國防部長、常務副部長或里程碑決策機構的要求,在撥付技術開發、系統開發或生產經費之前對重大國防採辦項目提供獨立評估,確認其有具體的項目規劃,可預見能力的發展能夠滿足持續變化的威脅、技術嵌入、互操作性和按需部署等需求,以及在“里程碑B、C”決策前就研製試驗計劃的充分性、時間表、資源、風險、使用試驗和生產準備狀態,包括自動化數據分析或建模和仿真工具及方法的使用情況,對重大國防採辦項目做出獨立、充分的評估,並向國防採辦委員會提供意見。(二)監管國防部所有演示驗證、原型與實驗活動,向聯合作戰人員通告新的任務能力,審查監督各軍種的研究、系統工程與研製試驗流程,監管國防部聯邦資助研發中心的項目和相關活動。

四是推進人才隊伍建設保持創新活力。研究與工程副部長將擔任國防部在科技管理(STM)、工程(ENG)、生產、質量和製造(PQM)、研製試驗與鑑定(DT&E)等職業領域的培訓主管,確保相關領域的人才儲備與素質發展;監管國防採辦大學STM、ENG、PQM和T&E職業領域所有相關課程和繼續進修課程的年度課程審查、開發和認證,確保其符合國防部要求;批准並監督國防部所有科學技術再發明實驗室的人員演示驗證計劃。

五是作為業務領域代表推動國防部內外交流。研究與工程副部長將擔任國防部長在所有研究、工程與技術開發活動及項目方面的首席顧問,在美國及全球創新活動中代表國防部參加活動;在必要時針對資源管理、分析、預算準備等事宜,為國防部長辦公廳提供支持;就職權與專長範圍內的事務向聯合需求監督委員會(JROC)提供顧問服務,以通告/影響建立在技術預測、建模/仿真、原型與實驗基礎上的需求;為採辦與後勤副部長以及軍種重大國防採購項目提供支持;與國防部總監察長協調,確保國防部的研究、工程和驗證試驗機構及活動遵守法律法規的指引以及國家和國防部的政策和方向;與國防部人事與戰備副部長協調民事研究和工程人員政策;充當國防部長與國務院、情報部門、國會等其他聯邦政府機構的研究和工程對接窗口。

三、現行方案分析

一是對下屬機構擁有更大自主決策權。目前,研究與工程副部長辦公室設立的兩個國防研究與工程局,局長雖然與助理部長同級,但人員任命不需要經過國會批准,因此研究與工程副部長在“選人”方面自由權更大,在推進兩個研究與工程局的工作上有更多的話語權,此舉有利於推動高端技術的發展,也從側面反映了國防部對高端技術的重視。

二是行政管理的專業分工更為細緻。從國防研究與工程局下屬分支機構來看,國防部針對重點高端技術單獨配備一名局長助理,其專業方向覆蓋了量子科學、定向能、人工智能/機器學習、自主能力和高超聲速等影響未來戰爭勝負的重點領域和技術。這種一對一的設置再次凸顯了高端技術的重要性,有利於國防部明確責權,重點推動影響未來大國競爭的關鍵技術發展,在軍事技術上壓制中俄等戰略對手,維持美軍的軍事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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