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湖流域 首例獵殺珍貴野生動物案開庭

4月15日,盱眙縣法院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蔣某、王某、劉某三人非法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一案,該案系洪澤湖流域環資法庭設立以來開庭審理的首例非法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盱眙縣檢察院檢察長潘建文出庭支持公訴,盱眙法院黨組成員、審委員專職委員張永麗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駐盱市縣12名人大代表現場旁聽評議庭審。

據盱眙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蔣某、王某、劉某為了嘗“野味”,於2019年11月19日晚在盱眙縣河橋鎮淮河林場小莊組一山頭,採用私設電網的方式,獵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一隻。當晚,兩名被告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另一名被告人於第二日前往派出所主動投案。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三名被告人獵殺的野生動物為河麂(俗稱獐子),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

庭審中,公訴人申請法庭通知盱眙縣林業技術指導站相關技術人員作為專業知識人員出庭,就涉案野生動物河麂的野生動物種類以及獵殺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出庭陳述,協助法庭進行質證。通過庭審,三名被告人認識到了私設電網獵殺野生動物的社會危害性,並當場認罪悔罪。經合議庭評議,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馬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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