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轮巡视将巡视这些地方和单位

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将对

北京市

天津市

内蒙古自治区

吉林省

上海市

浙江省

安徽省

江西省

湖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重庆市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

全国政协机关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审计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农业科学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等32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对第六轮巡视涉及的长春、杭州、宁波、武汉、西安等5个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一并纳入巡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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