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著母親取走存款並偽造存單 啟東男子獲刑

受母親所託到銀行存款,卻在10天后就瞞著母親偷偷取走。為了不讓母親發現,男子聯繫他人偽造了存單。啟東男子龔某某因犯偽造金融票證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被處罰金2萬元。

龔某某是啟東市匯龍鎮人,2018年2月13日,受母親沈某某委託,龔某某到中國郵政儲蓄集團公司江蘇省啟東市民主支局存入人民幣20000元,期限一年。10天后,龔某某揹著沈某某,偷偷取出上述存款。

為矇蔽家人,龔某某萌生了偽造存單的念頭。數日後,龔某某在百度上聯繫了製假人員並添加微信,以200元的價格,偽造戶名沈某某、金額人民幣20000元、開戶行中國郵政儲蓄集團公司江蘇省啟東市民主支局的一年期儲蓄存單和戶名龔某某、金額人民幣30000元、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啟東江海北路分理處的一年期儲蓄存單各1張。

2019年4月17日,沈某某持上述偽造的戶名沈某某、金額人民幣20000元的存單至啟東市北新鎮高家鎮郵政儲蓄銀行取款時,被銀行工作人員識破並報警。

龔榮榮於當天主動至啟東市公安局投案,公安人員在對其進行檢查時發現其隨身攜帶有偽造的戶名龔某某、金額人民幣30000元、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啟東江海北路分理處的一年期儲蓄存單。龔某某自願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2020年4月14日,龔某某在啟東市人民檢察院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啟東法院審理認為,龔某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偽造銀行存單,其行為已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綜合龔某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為維護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啟東法院作出前述判決。(啟東法院: 倪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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