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夥做生意為由詐騙30萬,信宜警方迅速破案抓獲犯罪嫌疑人

  近日,一名男子竟以合夥做生意為幌,並冒充法院工作人員,詐騙他人30多萬元。信宜公安接報後,迅速破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據悉,犯罪嫌疑人與受害者是前工友關係。


  4月17日,事主黃某權到信宜北界派出所報警稱,其前工友羅某堅以合夥做生意為幌並冒充法院工作人員詐騙其30多萬元。由於涉案金額較大,接報後,所長覃戈立即指派民警對事主被詐騙一事進行詳細瞭解,並將相關案情向刑偵四中隊和反詐專班彙報,請求協助。
  辦案民警在瞭解清楚案情後,立即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並著手排查相關涉案人員,對主要犯罪嫌疑人羅某堅進行布控,伺機抓捕。通過連日來的努力,辦案民警掌握了大量的證據。4月25日上午鎖定了羅某堅的具體位置,立即對其進行布控。經過一天的蹲守,當日下午5時許,在東鎮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辦案民警在一旅館將其成功抓獲。經過審訊,羅某堅供述:為了滿足每天與“上家”轉大量資金走“流水賬”來賺取高額返息,以邀請合夥做“淨水器”代理銷售之名,讓事主(黃某權)墊付大額貨款。在事主要求其返還貨款時,又利用法院凍結其賬戶之機,冒充法院工作人員,繼續以開庭費、解封費、押金等理由,要求事主將錢打入其賬戶內,前後一共詐騙事主金額34萬餘元,詐騙來的錢全被其打入“上家”賬戶來賺取高額返息供其揮霍。
  目前,羅某堅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辦。

  來源:茂名晚報訊通訊員春秋記者劉鋒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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