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後可否請假出來?

被拘留後可否請假出來?

這裡被拘留是指行政拘留。拘留所這個地方與賓館旅店不同,想走就走想來就來。這個地方是違背法律需要依法拘留的人不想來也必須來、合法公民想進去也不能隨便進去的地方。

那萬一一不小心進去了,能否請假出來呢?根據《拘留所條例》、《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被拘留所遇到參加升學考試、子女出生或者近親屬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的申請。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12小時內做出是否批准請假出所的決定。准假出所的一般不超過7天。被拘留人請假出所的時間不計入拘留期限。並應當向拘留決定機關提供保證書或者按照拘留剩餘期限每日200元的標準繳納保證金。

大家看到了,想進去一時衝動就可以,想出來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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