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措并举确保“全天候”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服务工作规程(试行)》,多措并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质量、安全、廉洁四位一体推行实施。2019年3月—10月,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天候”服务时段,共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项目78宗,预算金额7.88亿元,成交金额7.49亿元,节约资金0.39亿元,资金节约率4.96%。

一、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服务工作范围。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服务工作内容包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农村产权交易、取消公务用车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开标、评标和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抽取等事项。同时,市、县(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支持帮助市、县(区)财政部门,确保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正常提供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抽取服务。

二、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工作科室职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和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原则上按照各科室工作职责为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充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宣传引导、开评标服务、项目专家抽取、评标服务、评审结果信息发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以及开评标技术保障、开评标现场巡查监督等工作。

三、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工作考核方式。将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服务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工作绩效考核和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窗口绩效考核和相关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未认真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服务工作的县(区)分中心,取消其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绩效考核及其他相关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未按规定及时到岗或在公共资源交易“全天候”服务工作时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的,相关人员其窗口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上等次,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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